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審之備審資料審查。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審之備審資料審查,本學年度計76所科技校院及大學參與招生,提供1402系科(組)、學程,5996名招生名額,111學年度報名人數計8360人。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醒考生,完成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之考生,須於今日十點起至各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晚間九點前,至該委員會「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聯合會表示,資格審查時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時,得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認,即不可修改。
聯合會提醒,上傳備審資料後,務必再次進入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查看校系科(組)、學程之確認狀態欄,如果出現「已確認送出」字樣,才代表已成功完成上傳。
技專聯合會主任王錫福提醒考生,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並依各甄審學校規定及方式完成指定項目費用繳交;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或「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交」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資格。
另外,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於6月9日至19日辦理到校項目之甄審方式, 指定項目甄審若採「實體面試或實作」之系科(組)、學程,最遲於簡章所訂之指定項目甄審日期5天前,決定是否停止辦理指定項目甄審到校甄審評分項目,改採為評閱備審資料之應變機制。考生請隨時留意各校招生網站公告訊息,並注意各校電話或訊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