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建立在公民投票的基礎上,投票是民主國家公民參與政治最直接的途徑,所以國家必須提供一切方便公民行使憲政權利的途徑。一國民主程度的高低,一方面要看其選舉制度所具有投票權公民的範圍多寡,另一方面也要看提供公民投票便利的程度大小;除非萬不得已,政府絕不能限制或阻礙人民行使投票權。
遺憾的是,台灣雖號稱民主典範,但經過這些試金石的檢驗卻是不及格的。
這次九合一選舉附帶進行《憲法》複決,確定是否賦予十八歲以上民眾投票權,執政黨也熱切呼籲選民踴躍支持;表面上看,政府似乎很重視年輕人的投票權,有意擴大擁有投票公民權者的範圍。但若深入檢視目前無權投票與無法投票者的範圍與數量,就可看出其中帶有偽善性,在選舉權欲網開一面的同時,被卡關而無法投票的公民數更多。
這回選舉明確規定「確診者不准投票」已被罵翻天,被剝奪投票權的這類公民約五至七萬人,人數不算最多;同樣是受疫情影響,台灣估計有三十萬人因兩年未返台遭除籍而失去投票權;還有因為往昔適用的輪值機制辦法取消而受到影響的軍人,粗估近十萬人。
另外有更多的人旅居國內外經商、工作、求學,因為執勤、忙碌、交通不便或是財力有限而不便返鄉投票。國境雖已開放,小三通及兩岸航班卻偏偏遲不恢復,導致這些人不方便返鄉投票。上述各類人士加總起超過百萬。
制約投票的這些因素,各民主國家都會碰到,但多會想方設法提供選舉日親身前往投票所投票的其他替代辦法,主要是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另外像日本、南韓等國家地區則以加強防護方式讓確診者去投票。台灣倡議不在籍投票或是通訊投票已有二、三十年,但卻遭強烈反對,主要是民進黨。
如果這方面的制度建立起來,上述諸問題都可迎刃而解,加上戶籍制度的放寬配合,則絕大部分公民都可行使投票權,方可確保台灣民主的「韌性」。
政府偏偏以各種理由反對,其實變通方式很多,一點都沒有困難。美國已有百分之三十五的選民通訊投票,瑞士通訊投票者比率高達百分之八十,連在台灣的印傭、菲傭及外籍勞工都可透過通訊投票行使公民權。台灣政府的不作為相形見絀。
執政黨政府何以百般阻撓通訊投票與不在籍投票?
一言以蔽之,主要就是選票算計,那些被除籍剝奪選舉權的旅外人士,以在大陸的台商、台胞、台幹居多,未有通訊投票而不便投票的海外僑民也是大宗。在民進黨看來,這些人多是藍營支持者。在外鄉執行公務的公教人員也被認為有同樣政治傾向;至於軍人,現在兩岸陷入兵凶戰危邊緣,軍人又首當其衝,投票取向可能不利於執政黨,所以不循往例讓其返鄉投票。
國家重要制度的規畫必須至公至正,不容私心自用,盡做黨利黨略的考量。政府一再以民主成就自傲,但只要通訊與不在籍投票的缺口不補全,台灣的民選制度就仍殘缺不全;其所引申的選舉權被剝奪及偏袒執政黨的選舉不公問題也是昭然若揭。參酌世界近百個實施不在籍投票國家的範例,修改選舉法規促建立制度乃當務之急,否則執政黨有何顏面誇揚台灣的民主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