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為呼應淨零轉型政策,釋出再生能源潛能場域,行政院會昨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太陽能業者看好可望帶動需求增長,業界估計引爆百億新商機。
太陽能廠元晶表示,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已是世界潮流,正面看待行政院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元晶指出,一旦完成修法,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強制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勢必會帶動太陽能需求增加。
元晶指出,目前市場主流為地面型太陽能電廠,屋頂型太陽能市場規模相對較小;但仍有助國內太陽能市場更全面發展,對產業具正面意義。
經濟部說明,這次修法是為因應當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及地熱能發電的發展趨勢,落實國內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及利用的政策方向,並有效整合相關行政程序,以加速我國各類再生能源發展。
德國規範 淨面積30%設光電
為強化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措施,修法參考德國立法,強制建築物屋頂一定面積應設置太陽光電經驗,未來將強制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至於一定規模、一定容量及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及可免除情形的認定標準,將另外定之。
德國現行規範,面積逾50平方公尺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自2023年起應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及屋頂淨面積3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此次草案也新增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的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並明定違反相關義務規定的罰則。另外,考量離岸風力發電技術發展趨勢,逐漸朝浮動式風機發展,草案刪除離岸風力發電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的文字。
經濟部表示,修法研議過程歷經多場次會議討論,期間已將相關意見整合,後續將盡速送立法院審議,爭取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權證避險降稅 估增稅收8億元
另,為降低權證避險成本,提升權證報價品質,活絡權證市場,行政院會昨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權證避險股票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3‰調降至1‰,適用期間5年。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財政部表示,修法後「沒有稅損」,預計增加證券交易稅六億元,增加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元,合計增加稅收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