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哭鬧時,應採取正確的安撫方法,牢記「3不2要」原則。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為安撫哭鬧的嬰幼兒若劇烈搖晃,恐會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等情事,國健署提醒,應該把握「3不2要」原則:不亂晃、不拋接、不撞擊、要支撐、要耐心,避免寶寶腦部受傷。
依據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劇烈搖晃嬰兒是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尤其以2至4個月嬰兒最常見。
美國醫學會與台灣兒科醫學會也在2009年將嬰兒搖晃症改名為「受虐性腦傷」,在正常照顧、玩耍下晃到嬰幼兒頭部不會讓寶寶受傷,希望帶給民眾正確觀念。
照顧者若是壓住嬰幼兒手腳、肩膀或胸廓,甚至以劇烈搖晃方式,可能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等情事。
據統計,劇烈搖晃導致的嬰兒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達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
國健署指出,寶寶哭鬧不安可能是肚子餓、脹氣、腸絞痛或尿布溼等,安撫寶寶時,應該遵守「3不2要」原則,包括「不亂晃」 勿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不拋接」 勿上下拋接嬰兒,或用力將寶寶丟到床上。
「不撞擊」 勿掌摑寶寶臉部或頭部;「要支撐」 抱起嬰兒時,注意保護嬰兒頭頸部;「要耐心」 耐心緩和寶寶的情緒,若無法短時間安撫,可尋找其他照顧者替代照顧或以寶寶喜歡的玩具、音樂等用品,轉移嬰兒不安的情緒等技巧。
寶寶哭鬧時,應採取正確的安撫方法,牢記「3不2要」原則。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