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6月將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草案、11月底前預告碳交易或拍賣等詳細辦法。圖/資料照
【本報台北訊】我國今年2月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蔡英文總統4月宣布成立碳交易平台,未來除將收取碳費,也鼓勵企業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碳權)。環保署今表示,6月將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草案,盡速增加碳權交易所中來自國內的碳權;而相關碳交易或拍賣等詳細辦法則預計11月前預告,將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循事項。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說明,國內碳定價設計分為2+1項,其中2項為碳權交易所的國內、外減量額度;另1項則是環保署的媒合交易平台,用於環評增量抵換需求;有關碳交易及拍賣辦法,預計今年11月底前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拜法」,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循事項。
環保署今(6)日說明我國碳交易規畫,未來採「2+1」三軌並進,碳權交易所將負責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代購兩大業務;環保署則負責國內小額減碳效益媒合,例如民眾汰換電動汽機車取得碳權,由環保署媒合買賣雙方。
環保署表示,碳交易相關子法包括「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分別將在6月、11月預告,年底前會陸續到位。
蔡總統昨(5)日接見環團,特別提到碳交所將於下半年成立,未來透過碳權交易、增量抵換、自願減量三管齊下,落實淨零排放。環保署今日對外說明我國碳交易規畫。
環保署指出,碳交所將負責兩大業務,首先是代購國外碳權,這部分不限交易對象,只要企業有碳中和需求,自願購買碳權抵銷碳排,即可透過碳交所購買國外碳權。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未來國外碳權進到台灣市場,會再有一道把關機制,確保企業在碳交所買到品質可靠的碳權。
碳交所第二項業務是國內碳權的交易,碳權來源是國內自願減量、抵換專案,為避免「囤碳」哄抬碳價,將限制交易對象,僅依法有抵換需求者(例如環評開發單位或碳費課徵對象),才能在碳交所購買國內碳權,確保價格合理。
此外國內碳權的賣方則規定須為公司、工廠、行政單位等事業,換言之,一般自然人無法透過種樹等方式取得碳權、進入市場交易。
據悉,由於環保署碳交易子法今年底才會陸續到位,實際上國內碳權的交易最快可能要到明年、後年才會真正落實。
除碳交所負責的「正規」碳交易外,環保署目前推動小額減碳效益,也確定留在環保署媒合平台繼續運作,不併入碳交所業務。
環保署目前針對汰換舊車、換購電動機車每輛給予2.3噸碳權,換購電動小客車每輛給予19.3噸碳權,目前已媒合買方竹科管理局、新竹縣環保局收購,用來環評增量抵換,接下來中科、南科等也都會加入。
蔡玲儀表示,氣候法各項子法正如火如荼研議中,其中包括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增量抵換管理辦法三子法,預計6月預告、7月底完成制定;碳權移轉、交易、拍賣管理辦法則預計11月底前預告,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