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物價措施 切莫為德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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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產彭(新北市/上班族) 蔡木章(台中市/醫院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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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召開關稅稅率委員會,決議嬰幼兒奶粉和調製奶粉等三項奶粉產品關稅稅率機動減半,為期半年,以穩定價格,不過,相關業者雖大都認為對抑制漲價有幫助,但通路直言,沒聽過有廠商調降產品價格的前例。
前一陣子超商的現煮咖啡漲價,公平會認為是聯合行為而開罰,朝野立委希望公平會要求業者降價,但公平會表示,價格由市場決定,強制業者降價,將會干擾市場機制,且依各國作法及實務經驗,只會處罰聯合行為,要求停止,因此不會要求業者降價。
財政部將關稅減半,是為了減輕民眾負擔,為即將到來的景氣衰退,多少盡點心力,公平會罰聯合行為,避免業者肆無忌憚的聯合漲價,都算是苦民所苦。
然而,關稅減半雖是為了穩定價格,但民眾希望能實際受惠,可是業者卻說,關稅占成本結構比重不大,而還有許多庫存待消化,暫時不會降價,業者不配合調降零售價格,消費者根本享受不到關稅減半的好處,而且政府稅收還減少,最後卻讓廠商受惠,那關稅減半只能預防再漲價,就實質而言,對減輕民眾負擔沒有幫助。
而公平會表示,管制物價不是該會的權責,也就是處罰業者聯合行為,和關稅減半一樣,只是預防再漲價,民眾沒受惠。
關稅減半應是要減輕百姓負擔,處罰聯合行為即是業者不當漲價,財政部若無法使減半的關稅,反映到零售價格,公平會沒管制物價的權責,那就請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等有權責的單位站出來,苦民所苦的為百姓謀福吧!
王產彭(新北市/上班族)
沒有權責? 恐怕是不為
前陣子超商咖啡漲價,公平會認為是聯合行為開罰,但沒有要求降價,理由是,公平會罰的是聯合行為,價格應回歸市場機制,並說沒有管制物價的權責。
我對這種說法無法苟同,公平會更是自相矛盾,因既然認定違法才重罰,那為何開罰後漲價就合理化、變成合法?況且若罰錢就可了事、漲價就可合法,無疑是助長廠商漲價。
公平交易法明定「公平交易委員對於違反本法規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以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命其停止、改正或採必要措施,並按次連續處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顯示不但有罰則,並賦予公部門權力,但執行者卻推諉、不敢勇於任事,如果只是用罰款對民眾交代,卻不敢得罪財團,並舉世界各國作法搪塞,這樣的公平會所為何事?
蔡木章(台中市/醫院營養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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