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藝文 要放寬限制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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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嘉弘(台北市/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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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在台北國父紀念館演出「牛郎織女」的陳亞蘭歌仔戲團,公演四天,台下座無虛席。
恩師歌仔戲「國寶」楊麗花雖對愛徒的表現滿意,卻對該場地只能演到晚上十時,忍不住抱怨,因為每逾時一分鐘就要罰五百元,四天就被罰了六萬元。
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推廣藝文活動,但若連這點錢都計較,恐怕會傷了表演藝術工作者的熱情和士氣,也扼殺表演藝術的成長、茁壯和發展的空間。
在國外看劇院表演,演出到晚上十時半後結束是常見的事,一切以藝術表演團體的整齣戲該如何呈現,演出時間多長才能完整呈現為考量,自由市場專業完美的演出和落幕才是主角和目標。
政府若能提供藝文工作者更自由寬廣的表演空間,放寬限制和處罰,不但有助提升政府支持藝文的正面形象,也會是表演藝術者和民眾所樂見。
蕭嘉弘(台北市/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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