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住民補助 最高增至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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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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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面臨台灣超高齡社會來臨,長照需求大增,政府今年規畫逾600億元的長照基金,建構居家服務、日照中心,並力拚「長照2.0」最後一塊拼圖,就是完善住宿型機構制度。目前針對住宿機構住民,按所得稅級距最高每年補助6萬元,衛福部擬增加補助至12萬元,同時取消排富條款,往後所有住民不分收入,都能獲得補助,待行政院核定後,最快預計今年下半年上路。

衛福部補助入住7類住宿式機構,如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自費養護床、兒少安置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等,住宿達90天以上,按綜合所得稅率級距採階梯性金額補助。

每月支出4至5萬

新制幫助有限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往後所有住民不分收入條件都可獲得補助,但失能等級須為4級以上,補助預算擬增加30億元;機構住民如為經濟弱勢族群,有其他公費補助,可擇優申請。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表示,機構補助加碼至每年12萬,值得鼓勵,但住宿機構收費平均每月3萬5,加上耗材等費用,每月約需支出4到5萬,新制補助依然幫助有限。

至於政府規畫補助失能等級4級以上者,陳景寧說,應集中給予照顧重度失智失能的家庭,失能等級7級以上,建議補助每月3萬2到3萬6,既可保有選擇住宿機構的彈性,也能實質降低照顧家庭的負擔。

人力缺、床位少

入住最久等10年

全台有1700多家住宿型機構,可供10萬多個床位,仍不足1.3萬床,無法滿足需求,目前平均等待入住時間少則3個月,長則要1年,高品質住宿機構,甚至喊出要等10年才有床位。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指出,不只床位缺,照服員也缺,2大因素使機構家數無法成長。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祕書長余志松說,各縣市對住宿型機構需求各有不同,如北市地狹人稠,65歲以上人口占比突破20%,且《長期照顧服務法》嚴格規範機構設置標準,設置70、80床位的住宿型機構,成本高達2、3000萬元,業者難於北市設機構。

余志松說,3年前北市曾統計,住宿型機構床數約短少5000床,3年來卻只增加1、200床,新北市也有同樣問題,加上長照2.0重視居家照顧,居服員薪資高於照服員,人力轉移,讓住宿型機構幾乎找不到人,連帶使機構數日漸減少。

台北市私立貴族老人長照中心主任桑予群說,「長照沙漠並非花東,而是北市大安、信義區等都會蛋黃區」。北市長照機構近10年已從200多家,減少至100多家,長照機構不足已是全球現象,主因是都會區受都更、人力缺乏等影響,機構紛紛退場,上海、東京、紐約等城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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