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頂新劣油案,揪出從越南進口劣質油後到台灣加工成食用油,為了防堵頂新劣油案再現,食藥署昨天公告,七月底開始,所有進口食用油脂的業者,包含半成品、成品都需強制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檢驗內容包含重金屬、總極性化合物、農藥殘留等,檢驗紀錄至少保存五年備查,違者最重廢照停業處分。 公告食油業者新增輸入業者,也須針對其進口的動植物油自主檢驗,未依規定自主檢驗,最高開罰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