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玄奘大學宗教系副教授黃運喜則是支持設立宗教團體法。黃運喜表示,現在的宗教性質法人有三種:財團法人寺廟、宗教財團法人基金會、宗教社團法人,其中只有宗教財團法人才有設立最低金額門檻。 財團法人寺廟最低限制只需在一棟房子一筆土地上有寺廟,且產權登記在寺廟名下,現在完成寺廟登記者,等宗教團體法通過施行後,全部都可以轉換成宗教法人。若連基金、寺廟都沒有,可以以會員方式成立宗教社團法人。若順利立法,就能解決宗教建築合法化與繼承及農地過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