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保險業資本規定將有重大變革,為強化資本,金管會研擬四大措施,包括保險業投資同業發的次順位債、特別股,將增訂限額,超過限額部分,投資金額直接從資本扣除;第二,保險業相互投資次順位債及特別股,維持現行資本扣除規定,並擬增訂限額。第三,從嚴規範保險業發行利率加碼、提前贖回的債券。第四,對保險業資本作分類,不同於前三項在今年內推動,資本分類將列長期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