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長林右昌昨表示,為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即日起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便民服務升級。 林右昌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民眾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從今年十月一日起,民眾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上述證明書右上方的「案號」,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