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濫權、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等案,去年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首爾高等法院十日共判刑二十年,刑度較原先大幅縮減,全案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首爾高等法院昨天就朴槿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貪汙罪判處五年徒刑,其他罪嫌判處十五年徒刑及一百八十億韓元(約新台幣四點八億元)罰金。 首爾法院二○一八年就親信崔順實干政、濫權案判朴槿惠二十四年併科罰金一百八十億韓元,另就收受情報院活動費的收賄案判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