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局盼監視器調閱設專法 教育部10月前擬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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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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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局盼監視器調閱設專法 教育部10月前擬管理要點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調閱監視器法源不夠周全,希望教育部可以設立專法。教育部回應,10月前會邀集各縣市擬訂管理要點。圖/FREEPIK

【記者張穎容嘉義報導】幼兒園要不要裝監視器是外界關心的議題。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今(10)日進行第二天議程,台北市教育局提案,調閱監視器法源不夠周全,地方教育局需要陪家長觀看,甚至花大錢去識別化,希望教育部可以設立專法。教育部回應,10月前會邀集各縣市擬訂管理要點。

台北市教育局提案有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衍生調查範圍擴大、地方政府人力不足、監視器調閱法源未盡周全等疑義。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提到,近年遇到教保人員違反調查事件相當多,台北市平均每周1.5件,家長想要申請調閱監視器會有很多困擾,「教育局處要花時間陪同觀看,加上監視器畫面有數名學童,還花百萬將其他學童去識別化」。

陳素慧表示,教育局曾查衛福部辦法規範,如監視器畫面擁有者是托嬰中心,只能向托嬰中心申請調閱,作為調查之用;若事發單位為幼兒園等,教育局向園所調閱監視器本是為了調查,但變成家長可向教育局處提出各種調閱要求,造成調查困擾。

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很多不當對待事件發生後,家長調閱不到監視器就找民代,且教育部曾有函釋,家長找教育局調閱監視器可拷貝,成為尚方寶劍,後來交給地方處理,台南市在調查期間,調閱影像步驟多並規定不能側錄,調查後家長想要拷貝影像,需要自費處理。

此外,鄭新輝認為,針對幼兒園監視器的設立,公私立有不同樣貌,公立受政府監督會設立,私立則無法介入,「應全面設監視器比較好」。他更強調,尤其是準公幼,接受補助,就應該設置監視器,接受政府監督。

國教署長彭富源指出,監視器在不同教育階段設立,對年紀愈小的較有保障,但目前強制設立的機率低,有運用監視器的園所、單位,教育部會在10月前,彙整個案互動經驗,研議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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