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
代理教師年資提敘不一 工會提3訴求
【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去年宣告代理教師年資提敘制度差別待遇違憲,教育部今年8月1日起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實提敘辦法。敘薪新制即將上路的前2天,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指出,制度落實仍有多項困境,要求教育部儘速統一規範、建立平台、並監督地方政府執行落實。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與立法委員范雲今(30)日召開記者會,黃湘仙表示,彙整超過百位教師意見,發現代理教師年資提敘有制度不一、各說各話、薪資延遲補發、提敘資訊未公開等問題。
立法委員范雲說明,去年釋憲後,持續追蹤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教育部在今年6月依照釋憲結果新增「代理教師具有代理該教育階段、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其提敘薪級,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規定,但至今接到不少陳情案,應該獲得敘薪的合格代理教師因為上述各種現場執行面的亂象感到擔憂。
范雲表示,合格代理教師敘薪是大法官還給他們的權益,教育部不能只修聘任辦法,應該負起協助各縣市政府落實法規的責任,不能讓代理教師能不能敘薪還得看運氣。
黃湘仙針對目前各縣市執行敘薪的一國多制亂象,提出三大訴求。第一、教育部應建立「全國統一年資資料平台」,統整各地歷年服務紀錄,與教師資格資料庫整合,並每學年度應公布提敘申請/審查/發薪時間表。
第二、規範「私校服務證明格式」與「服務優良」註記標準教育部應公告統一格式範本。黃湘仙認為,不得因學校未備註「公開甄選、服務成績優良」字樣而否決教師年資,應允許教師以當年聘書、考核資料、實際任課記錄等補證方式佐證,私校拒絕補開或校方已停辦,應設立「代替審認制度」,由教育局協助研判資料效力。
黃湘仙表示,應明確公告「私校正式年資是否採計」與「年代久遠資料遺失之補救措施」,教育部應一次說清楚私校正式聘任(具考核)的年資是否可採計,避免各縣市自行詮釋,對於資料遺失、學校停辦、證明空白等情形,應提供下列三項補救方案,政府查調歷年教師薪給核定紀錄或年資登錄資料;檢附當年校內公告、聘書、合約等間接佐證資料;經地區教育局成立審查小組代為認定,並保障教師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