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光電板遭質疑比核廢料難處理 環境部重申:可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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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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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光電板遭質疑比核廢料難處理 環境部重申:可去化
有媒體報導「廢光電板比核廢料難處理」,環境部澄清,風災造成損毀光電板已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處置。圖/劉學聖

【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丹娜絲颱風7月挾帶強風豪雨重創嘉南,造成大批光電板受損,環境部今(2)日再度重申,風災造成損毀光電板已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

太陽能板主要由玻璃、鋁框、矽晶片、EVA封膜和塑膠背板等組成。有媒體報導「廢光電板比核廢料難處理」,環境部澄清,風災造成損毀光電板已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處置。

環境部說明,國內廠商技術已可在處理過程將這些材料高效分離取出,其中玻璃壓碎後進行分選取得乾淨玻璃,並將玻璃交由再利用機構再製,乾淨矽晶碎片送往處理廠進行金屬提煉,乾淨背板則可回到塑膠回收,或有再利用產品為製造成陶瓷原料、陶瓷土粉,並銷售至磁磚廠製成磁磚。

此外,環境部表示,可從模組中提煉9成以上的有價值材料,非以焚化掩埋處理。我國廢太陽能回收處理已積極推動高值化資源循環,具資源化的處理機構計4家,依許可處理量能達每月2915公噸,同時未來將有其他具有資源化技術處理業者也陸續投入。

本次丹娜絲風災災損總計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萬5千片,分類整理後目前已近5萬片送交處理機構完成去化,近6.8萬片已陸續收集暫置合法場地,以上為88%光電板均已妥為安置及清除處理,僅剩約1.7萬片仍堆置在岸邊,已要求業者5日前改善完成。

環境部強調,光電業者排出光電板為事業廢棄物,環境部會要求業者依合法程序並且要妥善處理廢棄物,國內處理技術已可將廢光電板資源化。

此外,環境部已啟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將光電板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並研議合理費率,以建立完整責任鏈,確保綠能發展更負責任、更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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