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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支持家長團體肯定校事會議修法內容 教師團體批換湯不換藥
【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教育部今(12)日宣布校事會議修正辦法,新增親師生溝通爭議預防機制、不受理匿名檢舉、明定檢舉保密義務,以及將解聘與成績考核分流等4重點。教育團體肯定,有規畫事前的預防,受理機制也比之前更為嚴謹;教師團體則批評是「換湯不換藥」,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成員皆由校長邀請組成,對基層老師權益上的保護存有漏洞。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肯定校事會議修法有做出前提預防,包含行政晤談、親師生溝通,受理上也比之前更嚴謹,「但由校長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的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的部分,我們的理想是可以由教育局處受理,不過也可以先依此模式試行,如果不理想再視是否由教育局處處理」,此外也有明確分流解聘辦法、考核辦法,可以減少滿多案件,新增輔佐人也是好的機制。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持不同看法,認為教育部未能透過修法導正校園內「小案大辦」與「濫訴」的歪風,反而帶頭摧毀親師生信任基石,讓基層教師陷入無止盡的法律鬥爭與行政內耗。
針對新設置的「案件受理審查機制」,全教總批評機制荒謬,新制要求校長邀請教師、家長代表及外部專家決定受理與否,形式上與校事會議功能嚴重疊床架屋,還在程序中剝奪校長的表決權,不僅是行政負擔的加劇,更是對校園治理專業的極大侮辱。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對此類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修法後反而更鼓勵「以投訴取代溝通」,而教師在長達半年以上的調查中面對心理折磨,即使最終清白,也已名譽受損、精疲力竭。這種無視比例原則的制度,正集體殺害教師的專業尊嚴與教育熱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校事會議雖刪除匿名檢舉規定,但仍有「換湯不換藥」、「校長濫權」無解、「冤案賠償」機制未定、「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未定」等問題,對教師權益之不當損害及保障不足依舊存在。
全教產批評,新版的辦法規定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成員皆是由校長一人邀請組成,形同「裁判、球證、旁證、技術委員、主辦、協辦,所有單位都是我的人,你們怎麼跟我鬥」,集調查、審議、否決於一身,校長仍是有決定校事會議人員之權利,「若教師與校長有嫌隙,學校直接派員調查勢必對當事教師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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