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新制 貼錯恐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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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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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隔熱紙新制 貼錯恐挨罰
公路局舉行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記者會說明新制內容。圖/公路局提供

【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為降低隔熱紙透光率過低影響駕駛視線、進而危及行人與用路人安全,交通部正式推動汽車隔熱紙法制化管理,公路局今(3)日舉辦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法制化管理記者會說明新制內容,明定自2月28日起,凡首次申領牌照的新車,黏貼於車窗與擋風玻璃的隔熱紙,須符合可見光透過率標準,並張貼合格產品識別標識,目前已有26家業者、共378款隔熱紙型號通過審核。

依新規定,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須達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則規定前擋風玻璃須達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須達40%以上。舊車不溯及既往,僅針對2月28日後新領牌車輛納管。

交通部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交通部去年2月公布「道安三箭」,正式揭示推動汽車隔熱紙管理方向,並採取「先宣導、再推動法制化」的策略。政策規畫過程中,已納入國內氣候條件、道路環境、用車習慣及價格可負擔性,同時參考國外規範,作為制度設計的重要依據。

林福山指出,交通部已於去年6月30日先行公告「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讓民眾先行認識合格隔熱紙的概念;同時考量國內新車銷售模式、民眾選用便利性及未來檢驗方式的明確性,公路局期間多次與車商及產業界溝通,最終採取「隔熱紙單品管理」方式,從產品源頭推動符合標準的新制措施。

未來所有合格隔熱紙產品皆須張貼「合格標識」,辨識重點包括4大特徵:清楚標示廠牌名稱、產品型號、可見光透過率數值,以及依規定黏貼位置與張數。合格標識可由業者自行設計烙印,或由專業機構印製並經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安中心)核發公版標識;由車安中心核發者,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由車內向外看、副駕駛座側),並以「一廠牌、一型號、一張」為原則。

公路局統計,目前已有39家業者提出合格報告申請、送審468個型號,其中26家業者、共378款隔熱紙型號已完成審核。林福山表示,民眾可至車安中心「車輛安全資訊網」查詢合格產品名單,作為選購依據。

在檢驗機制方面,新制適用車種包括小客車、小貨車、大客車、大貨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檢驗時機涵蓋定期檢驗與臨時檢驗。檢驗時將以「是否張貼合格產品識別標識」作為判定標準,未張貼者將直接判定不合格。若經限期改善仍未通過覆驗,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可進一步吊扣或註銷牌照。

林福山也指出,目前國內約有2301萬輛車輛,其中近900萬輛為小客車及大客車,新制初期以新車納管,有助逐步建立民眾正確使用隔熱紙的觀念。考量多數隔熱紙由車輛銷售端協助施工,公路局已與各大汽車經銷商、代理商及相關公會建立合作機制,未來將共同宣導並協助消費者選用符合規定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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