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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支持立院三讀通過教師冤案補償 鄭英耀:保障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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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條文,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如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停聘期間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樂見立法院關注到老師的權益,相信不只能讓老師安心教學,也同時保護學生受教權。
鄭英耀今日出席第38屆信誼幼兒文學獎頒獎典禮,會前他接受媒體聯訪,說明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條文一事。
鄭英耀指出,長期投入教學第一線的教師,若受到不實指控或誤解被停聘接受調查,即使後來案件不成立,依據過去的法令只能拿到本俸,「但我們清楚老師薪水結構是本俸加學術研究費」,樂見立法院早上三讀通過修正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以保障老師權益,確保薪水不會受到影響。
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條文自修正公布日施行。鄭英耀表示,相信修法後,不只可以讓老師更安心教學,也同時保護學生受教權,相當樂見這個法定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