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結果 7業者未依規定上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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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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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結果 7業者未依規定上傳文件
教育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健全國內海外留遊學服務業發展,每年辦理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查核結果公告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提供留遊學的學子參考。圖/資料照片

【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教育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健全國內海外留遊學服務業發展,每年辦理海外留、遊學契約查核,查核結果公告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要留遊學的學子可以上網選擇合格業者。

教育部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規定,訂有「教育部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每年依該要點對留遊學業者進行契約查核作業,業者向教育部提交書面資料後,由教育部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進行查核作業。

教育部本年共實際查核193家業者,包括留學162家、遊學19家,留遊學12家業者,查核件數計205件,包括留學174件,遊學31件。其中有7家業者未依規定上傳申請查核契約等文件。

教育部表示,近年來留遊學消費爭議增加,諸多原因為業者未依相關規定辦理,亦未參與查核作業,為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協同輔導業者改進,降低申訴案之發生,未來將修訂作業要點及「留、遊學服務業分工管理機制處理原則」,以加強與地方政府協同合作,並強化對學校之宣導。

此外,教育部亦規畫修正留遊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定於本年下半年辦理北、中、南3區諮詢會,並邀請業者及各地方政府參加,以蒐集修正意見。

教育部表示,有關民眾與業者簽訂之留遊學契約違反應記載事項之規定者,地方政府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若業者屆期不改正,各地方政府得依規定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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