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法院裁定交保理由曝 檢方當庭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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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法院裁定交保理由曝 檢方當庭抗告
鄭文燦滿臉笑容從地院離開,媒體上前追問,他一概不發表回應,速速上車離去。圖/許正宏

【本報桃園訊】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昨將他約談到案、漏夜偵訊後,今晨以貪汙治罪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案經桃園地院開庭調查,歷經2小時攻防,法官諭令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當庭抗告,表示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據了解,鄭文燦所涉案件是「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外圍9.5公頃農地欲申請自辦重劃,某大企業退休的楊姓總經理等人推動組成重劃會,希望納入擴大方案,但因為是農業用地,無法納入,於是透過廖姓友人交付500萬元行賄鄭文燦,事後未成而雖退回賄款,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

桃園地院羈押庭歷經2小時,最後做成交保結果,院方公開2點理由說明指出,一、就聲請意旨被告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鄭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被告鄭所收受的新台幣500萬元款項,於2017年9月收受後至2018年8月交還廖男的期間,這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等情事,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因此將羈押聲請予以駁回。

院方第2點說明指出,就聲請意旨被告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被告雖否認犯行,惟有聲請書附件所載的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然參同案3名廖姓被告、侯姓男子等已經院方裁定羈押禁見,而楊男高齡近90歲,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

院方指出,由於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必要,並考量楊男的具保金額,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延伸閱讀》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汙弊案 桃檢凌晨聲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

鄭文燦昨因涉及貪汙罪被桃園檢調人員帶走,今天凌晨1點半遭聲押禁見,傳與林口華亞科技特定區變更土地案有關。桃檢因鄭文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地院下午做出交保裁定後,桃園地檢署立即發出新聞稿指出,「本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鄭文燦並禁止接見,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於稍早裁定,認為被告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本署認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延伸閱讀》 鄭文燦疑涉貪 500萬元交保  

《延伸閱讀》 鄭文燦涉貪遭聲押 外媒關注報導

總統賴清德:不分黨派、毋枉毋縱

對此,總統賴清德今天表示,「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毋枉毋縱。」

賴清德今天在台南出席不公開活動,面對媒體詢問鄭文燦涉貪一事,賴總統表示,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毋枉毋縱。打詐、掃黑、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的工作,目的是要維護國家的生存發展、社會的安定,以及回應人民深刻的期待。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司法,期盼司法單位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盡速釐清事實。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則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案件正在司法調查中,政院尊重司法調查程序,也期望司法單位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也表示,目前案件在司法調查中,尊重司法調查程序,也期望司法單位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延伸閱讀》 鄭文燦涉貪 總統賴清德:只要涉及非法都應查辦

鄭文燦律師聲明:無不法行為

鄭文燦透過律師作出聲明,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下午2時30分許,鄭文燦滿臉笑容從地院離開,媒體上前追問,他一概不發表回應,速速上車離去。

鄭文燦今晨被以貪汙治罪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案經桃園地院開庭調查,歷經2小時攻防,法官諭令以5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今下午2時許,地院有人帶現金到現場到具保責付處,大量媒體在現場守候。

《延伸閱讀》 鄭文燦離開地院 滿臉笑容不發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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