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免跑監理所 線上可申報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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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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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報廢免跑監理所 線上可申報辦理手續
公路局自9月起在「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並開放已註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的線上申請報廢功能。圖/吳淑君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公路局自9月起在「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並開放已註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的線上申請報廢功能,讓民眾辦理車輛停駛及報廢更加便利,節省前往監理機關的時間。

根據公路局,每年有約16萬件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申請。過去民眾需親自攜帶車輛號牌及行照至監理所辦理,但新的線上服務讓自然人車主可以直接在網上完成停駛登記。

使用此服務時,車主只需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帳戶,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款,並於10日內將號牌和行照寄至監理所,即可完成停駛登記。

系統將自動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保存。如果車輛之後需再上路,需到監理所辦理復駛手續。法人車主則暫不適用此服務,未來將逐步擴大服務範圍。

此外,民眾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申請車輛報廢,並將號牌及行照寄送至監理所辦理。如果車輛同時需要回收與車籍報廢,則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廢車回收一站通」完成相關手續。目前,該服務自推行以來,已有約32萬輛車申辦報廢。

為擴大服務適用範圍,已註銷或吊扣牌照的車輛,如不再使用,也可透過上述兩項服務申辦停駛或報廢。公路局提醒,申請停駛或報廢後,必須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寄出,若未能按時寄送,申請將退回,須重新辦理。

此外,已完成停駛或報廢登記的車輛不得上路或停放於道路上。若違規上路,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以3600元至10800元不等的罰鍰,並立即拖吊車輛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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