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網路遭詐騙比率高 兒盟籲修法要求業者評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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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網路遭詐騙比率高 兒盟籲修法要求業者評估風險
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說,兒少權法應增訂兒少網路風險評估義務,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做出風險評估,並新增「觸法預防與輔導及網絡整合」專章。圖/林琮恩

【本報台北訊】隨數位科技發展,兒少容易落入網路犯罪陷阱,兒福聯盟調查,國內兒少經常遭遇網路騙財、騙色、騙個資,兒少權法現正進行修法討論,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說,該法應增訂兒少網路風險評估義務,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做出風險評估,並新增「觸法預防與輔導及網絡整合」專章。

李宏文表示,根據兒盟調查,22.8%兒少曾遭遇網路詐騙,包括誤點釣魚網址,或收到的網購商品與訂購時完全不同等狀況;21.4%兒少表示網友曾提出「特殊要求」,包括提供私密影像、要求交往等,更有5.3%兒少曾把自己的裸照傳給網友;41.2%兒少曾把個資提供給網友,包括姓名、社群帳號、個人照片等。

「除應提升網路素養教育,政府也應設置兒少網路專責單位。」李宏文表示,聯合國兒權公約(CRC)建言書強調企業應扮演把關兒少網路安全責任,政府也應立法保障兒少網路安全,兒少權法修法時,應增訂兒少網路風險評估義務及主動移除機制,課予網路業者風險評估報告義務,要求業者找出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內容、種類及發生頻率,且網路業者應主動移除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違法內容,不符者應訂出罰則。

現行兒少權法第67條對偏差行為兒少所需福利服務訂有規範,但未明訂執行內容,導致執行成效不彰。李宏文表示,觸法少年的轉銜與復學,目前也缺乏教育主管機關監督機制,常發生觸法少年復學時被拘收困境,已侵害兒少受教權,建議訂定觸法預防與輔導及網路整合專章,明訂兒少復歸計畫,協助兒少修復家庭關係、重建生活、轉介就業,並要求地方政府社政機關、法務機關跨網絡合作,轉銜及復學教育計畫,則應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監督。

另外,台灣生育率逐年下探,李宏文表示,日本實施嬰幼兒家庭家訪計畫,由公衛護師、幼教人員、助產人員、有育兒經驗等,上4個月以下嬰幼兒家庭,除可了解育兒困境,也能察覺兒虐跡象,台灣可運用已退休的「壯世代」人力,參考日本制度,傳承經驗提供育兒指導,建議兒少權法應納入育兒指導服務,對象應擴及6歲以下且有需求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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