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人孔蓋突起,易造成車禍。圖/邵心杰
文/沈旭凱
一名護校女學生4年前騎車行經桃園市龍潭區楊銅路,因路面突起,導致摔車重殘,經提起國賠,法院近日判主管機關賠償2536萬餘元定讞。就因道路養護疏忽,造成女學生終身得靠人照護,也造成公庫賠償,得不償失,這也突顯台灣道路品質良莠不齊,宛如馬路殺手,危及用路人安全。
道路上有長140公分、高6公分的突起,在視覺上並不明顯,但對機車騎士而言,可能就會摔慘了,不僅造成國賠案女學生腦部重創,引發失語症、認知障礙,勞動力100%損失,重殘結果,也成為父母沉重負擔。
這起訴訟案,道路養護機關抗辯,引用警方交通事故調查表,指當事人超速行駛,路面也畫有雙黃線禁止超車,仍未保持適當距離試圖超車才發生事故,且之後幾輛機車都安全經過,難認事故和高低落差有因果關係。
但法官明察秋毫,勘驗行車記錄器,發現女學生沒和前車碰撞,事故前有煞車再向左傾,認定是經過路面不平才摔車,且進入左彎時有煞車,也沒有超車,都在機車道內,可見女學生無過失,不採信辯詞。
這起案子,行車紀錄器錄影內容發揮關鍵作用,成了有利證據,萬一沒有這段影像,豈不是含冤終身。
其實路不平有時比酒駕還危險,許多騎士都曾因路面高低差摔車過、尤其人孔蓋突起,已經造成路不平,再加上金屬光滑面,萬一再下雨,鐵定是摔得四腳朝天,如果後方來車煞車不及,恐怕會車毀人亡。
造成道路不平原因,大都與路面頻繁挖掘有關,常常是電信、電力、瓦斯、下水道等管轄單位輪流開挖,縫縫補補,加上車輛重壓之下,往往柔腸寸斷,險象環生,受人詬病。
如今各縣市政府大都設有路平專案,接受民眾舉報不平之處,由專責單位快速處理,這幾年道路品質確實有改善許多,但仍有不少漏網之魚,尤其是颱風過後,路面易被雨水掏空塌陷,或是道路施工品質不佳,政府驗收把關不嚴,導致道路易破損。
所謂身在公門好修行,道路養護機關平時就應該積極維護道路平整,遇到民眾舉報,迅速彌平路面凹陷,因為稍一耽擱或施工不確實,可能就會危及用路人安全,這起國賠案,值得有關單位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