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完成生效程序 RCEP 6月2日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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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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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議》(RCEP)保管機構東協祕書處發布通知,菲律賓已向東協祕書長正式交存核准書。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於二○二三年六月二日起對菲律賓正式生效。

據悉,菲律賓是最後一個生效的RCEP成員國,也就是說,全部十五家RCEP成員國皆已完成生效程序,RCEP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

「澎湃新聞」報導,為嚴格履行協定承諾,積極推動RCEP全面生效實施,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自二○二三年六月二日起,對原產於菲律賓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RCEP東協成員國所適用的協定稅率,後續年度稅率自當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RCEP是二○一二年由東協發起,歷時八年,由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和東協十國共十五個成員國制定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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