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真義2 佛學思想75】天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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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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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生存在天地之間,重要的是要把天、地、人融入到我們的心裡。圖/Pexels
文/星雲大師

「天、地、人」是構成生命現象與生命意義的基本要件,所謂「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天地人各有其道,應該彼此互為因緣,互相依靠。如過去中國人說「靠天吃飯」,其實我們不只靠天,也靠大地供應萬物;天地之外,生活各方面須仰仗各行各業的人士幫助。比如,要靠工人織布,才有衣服可穿;要靠農夫種植耕作,才有食物可吃。日常所需,我們都要依靠他人的辛勞,才能存活下來。由於天、地、人相互的因緣,人類才能永續的存在世間。

所謂「氣之輕清上浮者為天,氣之重濁下凝者為地」;天、地、人是自然的一切。天,不是由哪一個人創造,也不是哪一個人所擁有,它屬於大自然,像流動的空氣慢慢上升,我們就把它當作天。天也好、氣也好,我們都需要靠它來維持生命;沒有天,沒有空氣,生命就無法存在。

大地是值得我們尊敬的。佛經裡提到,有一位睒子菩薩,他每走一步路,都不敢太用力,怕踏痛了大地;他也不敢隨便丟棄任何一樣東西,怕汙染了大地。這就相當於今日倡導的生態環保,所以我們要尊敬上天,愛護大地,因為它與我們的生命存活息息相關。

在天、地、人裡,把佛教歸於地。大地眾生皆有佛性,大地生長萬物,大地普載我們,大地裡蘊藏很多的寶藏,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大地讓芸芸眾生生存其間,並展開種種的活動。虛空之中也有很多的土地,不只我們居住的地球;佛教說三千大千世界,每個星球各自都有種種的生物生存。然而天地雖大,人心卻比天地更大,所以經典說「心包太虛,量周沙界」。

再講到人,什麼是「人」?過去儒家講:人字旁加兩橫叫「仁」,意味著兩個人相互和諧、相互尊重,有仁慈、仁德、仁義,這才像個人。而儒家的四維八德、三綱五常等,講的都是做人的道理,自古以來,一直是中國政治、社會的道德規範。

明代理學家王陽明,有一次帶學生外出參學。途中,看到兩個婦道人家在吵架,一個罵:「你沒有天理!」另外一個罵:「你沒有良心!」王陽明聽到了,就招呼學生:「你們快來聽這兩位婦人在講道呀。」學生一聽:「老師!他們是在相罵,哪裡是講道呢?」

王陽明說:「你看,一個講天理,一個講良心,這不是講道是什麼呢?」

學生一聽:「沒錯,他們確實是在講道。」

王陽明接著說:「天理、良心拿來要求別人,就要吵架、對立;如果拿來要求自己,可以成就一個完整的人格。」

所以健全的人講求天理、良心。天、地、人是一切自然的道理,只要依循這個道理,不一定用法令,也不一定用經濟、政治或什麼力量來約束,世間的一切都會任運得宜。

近年來,全世界發生了幾個重大的天災。並不是上天不垂憐我們,不愛護我們,不妨問問自己的行為有合乎天道嗎?有合乎天理良心嗎?有的時候,人遭遇不幸,過去說是「天譴」。意思是不尊重大自然運行的道理,天也會責備我們,降災示懲。地球有成、住、壞、空,季節有春、夏、秋、冬,人有老、病、死、生;這一切都很自然。大自然的力量是無限的、違反不了的;逆天而行,久而久之,時候一到,就要嘗受惡業的果報,這也是自然的道理。

人常常無法將自己的心和心外的天、地、人結合起來。以人來說,兩個人在一起就會對立,如我不喜歡你、我對你不以為然、我討厭你,所以人與人不和諧、不和好。尤其像現在夫妻離婚、父子脫離關係;人與人的關係脆弱,為什麼?就是心內和心外的世界不能和諧而產生對立。

我們生存在天地之間,重要的是要把天、地、人融入到我們的心裡。如,有「天」的「心包太虛」來寬容待「人」,有「地」的「承載萬物」來敦厚處世,則天地人的關係自然和諧融洽。天地人這一切都是我們心裡的世界,都與自己息息相關;能如此擴大我們渺小的生命,自然就能頂天立地,繼往開來,無所不包,無所不容,對人對事也保有仁慈之心。天、地、人的精神,是我們的老師,值得我們效法、學習。



孝順

中國有兩句話說:「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在今日文明的社會裡,對於這兩句話應該有所商榷。因為男女情慾,這是人世間生命輪轉的正常之道,所以過去都是以「敦倫」,也就是「敦睦夫婦之倫」的意思,以此來形容男女結合,維持正當的夫婦關係;甚至以「琴瑟和鳴」、「鸞鳳和鳴」、「鶼鰈情深」,來讚美、比喻夫妻之間的恩愛和好,感情親善和睦。

但現在我們為什麼要把它說成是「萬惡之首」呢?如果真是這樣,當這個「惡」沒有了,人類豈不是要滅種了嗎?因此我覺得今日佛教在人間,不要破壞人間社會正常的倫理關係。佛教所謂「不捨一法」,一法即一切法,所以「萬惡淫為首」,應該改成「萬惡邪淫首」才對。正當的夫妻關係,是佛陀所允許的;邪淫,是社會所不齒的。

像現在社會上,有些男女對於愛情,有所謂的「雙性戀」、「亂倫戀」,這確實是罪惡的淵藪。因此對於邪惡的、不當的關係,如所謂「小二」、「小三」,等於過去社會的三妻四妾,都是不當,應該加以杜絕、去除;但是對於正當的、良善的人倫關係,則應該給予成全。就如「百善孝為先」這句話,確實是沒有錯的。

兒女孝養父母,讓父母頤養天年、衣食無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在佛教裡,蓮池大師認為這只是小孝;能夠榮耀家門,光宗耀祖,是為中孝;進一步讓父母信奉佛教,免受輪迴之苦,這才是孝中之大孝。

但是,由於中國人自古以來都講「孝順」為先,也就是不單純只是「孝」,而是要「孝順」。「孝」則可以,「順」之一字,需要商榷,其對中華民族幼苗的挫傷,真是無與倫比。

比方說,一個年輕人,本來可以志在四方,外出創業;但為了「父母在,不遠遊」,使得兒女空有滿懷的理想、抱負,卻因為父母年老、保守,為了要順從父母的意思,徒讓兒女有志不得發揮。

甚至兒女情愛,本來是很自然的,但父母插一腳,硬要兒女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於是在父母安排下,和一個無緣不相干的人結合,你說人生的樂趣何在呢?所以一個年輕人,假如遇到好的父母,明理開通的還有可為,有時候遇到無理性的父母,兒女要在「孝順」名義之下,和父母作許多的妥協,讓兒女無法如願的施展抱負,這對國力、人力、文化的發展,都是傷害。

所以,現在我們不妨來倡導新的「孝道觀」。孝,雖是人倫之本,也是中華文化固有的倫理道德,應該加以發揚光大;但是我們也要呼籲所有的父母,應該懂得尊重兒女,兒女成年之後,給予兒女自由;所謂「兒孫自有兒孫福」,能放手讓兒孫自由發展,自己做個開明的父母,這也是現代身為父母者,應該學習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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