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屋權益不保 預售屋收款 半數未交付銀行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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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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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者呼籲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要先問明建商是否將分期收到的購屋款交付銀行信託。圖為建案工地。圖/曾吉松
【本報台北訊】消費者向建商買房子的時候要注意了,購買預售屋時的預收款,並非全部都有銀行信託保證,銀行揭開建商預售屋交付銀行信託的真相,竟發現除了北部(新竹以北地區)之外,中南部建商蓋預售屋時,大多未交付銀行信託,而是改採建商集團母子公司互保的方式進行,形同「一國兩制」,這讓北部跟中南部消費者購屋安全保障大不同。

信託公會坦言,目前並非所有建案都納入銀行信託保護傘,至於建案多少,信託公會無法統計,要看內政部方面掌握的情況;但根據銀行業者估算,目前全國至少有半數建案,未納入銀行信託機制來管理建商對資金是否專款專用。

由於現在建商財務壓力越來越大,資金被挪用的道德風險也愈來愈大,銀行業者呼籲民眾在購屋時,要先問明建商是否交付銀行承作不動產開發信託、或是價金信託、價金返還保證等預售屋信託。

多家銀行指出,銀行在承作建商土建融資業務時,會要求建商交付信託,但在中南部,遭到拒絕的情況非常嚴重,台中大約一半的建商沒有交付信託,南部尤其是台南、高雄,大多數在地建商集團都拒絕信託,而採取所謂的「同業互保」方式。

銀行業者認為,內政部放行建商從銀行取得的土建融資金,可用「同業互保」的方式來取代交付銀行信託,免受銀行監控。因此銀行業者主張,根本之道就是內政部應要求所有建案都必須交付信託,保障民眾購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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