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日行萬步 快速、大步伐能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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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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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每天走路,到底需走多少步才算有運動到?醫師指出,不需要再糾結「日行萬步」,走路只要注意2個原則:速度要快、步伐要大,用快走的方式,每天走3次,每次走約10分鐘,就對身心健康有幫助。

許多人把走路當運動,但到底要怎麼走、走多少才算運動,還真是有學問!尤其到底是該日行萬步,還是走7、8千步,甚至更少步數,一直以來,學界及醫界都有不同說法,也因此讓人困惑。

根據桃園敏盛醫院副院長、外科名醫江坤俊日前在電視節目上分享指出,如果你要靠走路鍛練身體,一定要「正確」走路才有用。而所謂的正確走路,不是糾結在「日行萬步」這個過時的觀念,而要掌握2個原則:速度要快、步伐要大要寬。速度大約是每分鐘120∼140步,也不用很精確地算步數,反正就是走到心跳加速、會微微的喘就是了;步伐則是不要小碎步走,要大步邁開約65∼85公分,也就是大概2個斑馬線的距離。

走路的姿勢其實也很重要。羅東博愛醫院復健醫學科主任何春生曾表示,正確走路應以身體核心肌肉群(背腹臀肌)為軸心,想像從頭到腳有一條線輕輕提起身體,雙腳以腳跟觸地前進,想像腳步在地面行進類似滾動方式由腳跟至腳趾前進,走路除了腿部外、腳趾也會施力,跨出步伐時腳後跟先著地,並使用大腿的力量帶動另一隻腳前進,千萬不能拖著地走。

走路的好處很多,包括助減重、促進心臟健康、預防憂鬱症、提高免疫力、增加專注力、預防失智症、預防糖尿病、遠離靜脈曲張、睡得更好、延長壽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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