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令人心痛的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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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shutterstock

這兩天虐童致死案的新聞讓天下父母感到無比痛心。特別是才一歲的孩童,剛剛學會走路,連發話求救都還沒學會,就被虐待到去指甲、餵餿水、打斷牙齒、折彎身體塞入水桶,乃至於燒傷他的下體,不讓他睡覺等等。才一歲的孩子,剛剛會走路,再怎麼不好帶,也不致於招來如此暴虐的對待!

更不可原諒的是,這位保母是受到兒福聯盟所托付出養,所以是領有月薪的保母,如此作為,不只非常沒有人性,簡直是虐殺!然而,社福人員也不是沒有責任的,他們要負責去探視,看看孩子有沒有被虐待,生活過得能不能適應,有沒有得到應有的照顧。可惜在長達一年多的探視裡,為什麼未曾注意到孩子的身體有沒有受傷、眼神有沒有畏縮、行動有沒有正常、言語是不是有發育遲緩等。

可嘆這一次社福人員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到底是那害死孩子的保母太奸詐,還是社福人員太愚笨,都是值得探究的所在。畢竟,地檢署將負責探視的社工人員戴上了手銬帶走,留下涉嫌「過失致死」的罪名。這也讓全台灣的社工人員感到痛心。他們忍不住想問:他到底有沒有好好去探視?探視的時候是否受到蒙蔽,沒有看到真相?以此罪名是不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呢?

此次虐案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制度性的課題。一是出養制度的規範。此次該名男童的父親失蹤,母親因入監服刑,所以本想交給一名私人保母領養,但因她離婚,不合領養資格,才由兒福聯盟轉介給現在的保母出養。質言之,這個孩童的父母本身就有問題。我們可以想見,這個社會其實有許多弱勢家庭的孩子,他們往往缺乏較好的教育與社會機會,甚或是有問題的家庭出身,因而男女青年很容易在社會底層互相取暖般的在一起,而他們又缺少更多的性知識,以至於不小心懷了孕,而生下孩子之後,又不知如何去撫養。

曾有報導指出,一對年輕的父母因為沉迷於打電動,只是把孩子放在旁邊,未曾注意養育,以致於孩子營養不良而死。這都是不成熟的父母所造成的悲劇。而這些在社會底層掙扎的困頓者,或許更需要我們伸出援手。當我們談到受虐孩童,或許也該看到底層青少年的困境,在社會結構裡去改變它,避免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二是我們該如何建立起一個健康的、足以保護孩童的領養制度。事實上,對於私人領養,我們設了許多限制,以保護兒童。它的立意是良善的,但相對的,也使得私人想要領養者找不到管道。而符合資格的保母,卻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這是未來修法時該檢討的地方。

三是關於社工人員的責任問題。事實上,社工人員應該增加探視的次數,探視的內容要加強更多與孩子的接觸與對談,才不致於孩子因懼於保母的暴力,而沉默無語,讓暴力真相被掩蓋。如何去探視才能找出問題,如何更深度的關懷,這是該檢討的另一層細部環節。

天下父母心,這一則虐童案太讓人不忍心了。我們希望各級政府要好好督導社福機構,保護好一個孩子,就是保護一個新生命,也是保護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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