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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系列】 素食與護生 (上) | 人間福報

【人間系列】 素食與護生 (上)

THE MERIT TIMES
文/星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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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所舉辦素博會開幕式盛大場面。 圖/資料照片
佛陀紀念館將豐子愷的《護生畫集》打造成寫實的浮雕作品〈護生圖〉。圖/佛館提供
最近徒眾念了一篇文章給我聽,提到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世界聞名的大都會紐約發生了一件大事,有四十萬人走上街頭遊行,呼籲人類應該要素食。這件事情引起我的注意,也讓我想起自己這一生素食的過程,不禁心有所感,下筆略抒所懷。

說到素食,實在有很多的好處,僅就個人而言,不但有益身體健康、幫助心地柔和,還能增加耐力。縱觀世界上的素食動物,如大象、駱駝、牛、馬、羊等,雖然吃草,但都頗具耐力,反而豺、狼、虎、豹、獅等肉食動物,雖然凶猛,卻往往後繼無力,也就可見一斑。甚至有鑑於素食能培養耐力,過去美國太空總署訓練太空人,也都會安排太空人做素食的練習。

至於我的素食因緣,記得聽外婆說過,她在十七、八歲的時候就素食了,而我童年因為經常和外婆共住,受到她的影響,也覺得要起而效法。因此,在我四歲時就立志要素食,甚而還與大自己三歲的姊姊比賽吃素。後來為了姊姊不能堅持下去,輸給了我,我還笑她開葷。

其實,在那個年代,鄉村家庭大多生活貧苦,說要到街上買一點魚肉回來當菜餚,那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就算你不素食,也得素食了。

不過,當時年幼的我,並不懂素食的意義,也搞不清楚素食、葷食的不同,只覺得能與外婆一樣吃素,是沒有錯的。尤其聽大人們引用儒家所說的話:「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雖然似懂非懂,但是在面對一些傷生害命的景象時,也總是會心生不忍。

例如,見到隔壁鄰居殺雞宰鴨,我總是不忍一看,嚇得奔走逃開;甚至每到春節過年,左右鄰舍稍微有一點錢財的人家還會殺豬,並且把豬蹄掛在竹竿上晾晒,以便風乾儲存,我看了也總是心生哀憐。明明剛才還聽到公雞、母雞喔喔叫,轉眼卻看到家庭婦女把雞頭抓住,一刀砍去,鮮血直冒;明明今天看到牠還是一隻活蹦亂跳的豬羊,隔天卻變成了一塊肉,被吊掛起來,真是不忍卒睹。回想起來,只有慨嘆:唉!所謂「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世間上的戰爭殘殺、災難不止,實在不是沒有原因的呀!

那麼,在我十二歲出家以後,不用說的,當然是完全素食了。可是因為叢林寺院生活清苦,過堂吃飯時,經常是一碗菜湯裡,青菜的葉子沒有幾片,小蟲子的屍體倒是有多條。當然我們做學生的也不敢多說什麼,只有閉著眼睛、屏住氣息把它吞下去了。尤其早、晚餐,配稀飯的豆腐渣中,不但沾有很多麻雀的糞便,還可見小小的蛆蟲在上面爬來爬去,不禁叫人喟嘆:就是出家了,要素食也是那麼的艱難。

護生畫集 啟發善心善念

及長,當我閱讀到豐子愷的《護生畫集》時,簡直驚為天書,他把人間殺生的罪業,生動地描繪出來,讓人看了真是怵目驚心。例如,在〈生離歟?死別歟?〉那幅畫中,畫的是一隻母羊被人帶離羊圈,在即將就死前,頻頻回望小羊,不知情的小羊則伸長脖子看著母親離去的情景。讓人看了不免感到心酸。

還有一幅名為〈今日與明朝〉的畫作,主要是在傳達:今日原本還是活生生的一條魚、一隻鴨,隔天卻成為市場小攤販掛勾上一塊冷冰冰的肉品,著實令人唏噓不已。另外,在〈我的腿〉那張圖畫裡,有個人提著一隻豬腿,大搖大擺地在路上行走,旁邊的小豬看到自己的同類被殺,表情甚是悲戚。諸如此類的畫作,相信是啟發了不少人的善心善念。

後來聽到佛法裡說「人命在呼吸間」、「因果業報,絲毫不爽」,想到過去所見所聞種種人類殘忍的行徑,心中禁不住又是一陣感嘆:人生的苦難並不全然是別人所造成,多半是由於自己造下殺生的惡業,才招感了種種惡果啊!

在我的家鄉,每年到了寒冬季節,都會有許多人捕捉狗子,宰殺後作為入冬的補品。這就讓我想起,在我十歲的時候,八年抗戰開始,家鄉男女老少被日本人殺死的為數很多;當時我親眼看到許多野狗啃食著死屍的肚子,吃著肚皮裡的腸胃,以至於路邊的屍體經常都只有手腳、頭顱,而沒有肚子。

究竟人吃畜生、畜生吃人,誰是?誰非?除了交由因果論斷以外,哪裡會有什麼公平的審判呢?就如同有的人說,毒蛇會咬人,是害蟲,要將牠打死;老虎會吃人,很危險,也應該將牠打死。但是假如站在老虎、毒蛇的立場,牠們不也要反問一句:「你們人類打死我們、殘殺我們,不也是毒人嗎?」所以,在這個世間上,誰是善?誰是惡?實在難以評斷。

生命無價 所有動物平等

記得我十八歲負笈焦山佛學院讀書時,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平等下的犧牲者〉。內容大意是說,一隻貓子捕捉到一隻老鼠,貓子吃老鼠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事,但老鼠卻抗議:「太不公平了!你有你的命,我有我的命,為什麼你要吃我呢?」

貓子聽了以後,很不以為然,心想:你一隻小小的老鼠,還要來跟我講什麼平等?就回說:「好吧!既然你要平等,那我就給你平等,現在你來吃我吧。」沒想到老鼠聽後反而說:「你是偉大的貓子,我怎麼敢吃你呢?」隨後貓子只有說了:「你既然不敢吃我,那我只好吃你,這樣總算平等吧。」在我想,這就叫做「平等下的犧牲者」吧。

事實上,現在世界到處人人高喊:要自由、要民主、要公平、要正義!但是仔細思量,在人世間,哪裡能找到自由、民主、公平、正義呢?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不意黃雀之後,又跟隨著手持彈弓的兒童;大家為了生存,都是各憑本事啊!

不過,我自幼就知道要愛惜生命,每當看到兒童以捕捉鳥雀為樂,以捕捉魚蝦為快,不曉得生命無價,而以殺害生命作為生活中的遊戲時,總是感到悲傷難抑。

就我知道的,像是有一些兒童歡喜抓知了、蜻蜓、蝴蝶,甚至以線為繩,將牠們的身體扣住。只見小昆蟲拚命地想要掙脫,而頑皮的兒童卻不能感同身受,一直玩弄到牠們氣絕身亡,實在很讓人難過。

有的時候,在街道旁、市場上,也會看到一些小販在地上安置幾個水盆,放入許多小魚小蝦,讓兒童用紙網去打撈玩耍。玩一次雖然只需付上幾個銅板,但是我總覺得:難道那許多魚蝦的生命就只是值這幾個銅板嗎?

可憐的,許多兒童打從出生之後,父母就不曾灌輸他們護生的觀念,甚至還帶著他們到處垂釣、捕鳥,無形中養成了他們好勇鬥狠的性格。如此,怎麼不會成為日後社會的亂源呢?所幸,我這一生雖然什麼都沒有,但是很感謝父母生養了我一個慈悲的性格,為此,自己也感到頗為安慰。

話說這個世間上的生命也實在沒有生存的保障,光是看到街道上一間又一間海鮮店,招牌上寫著「活魚十三吃」、「活魚二十一吃」乃至「三十一吃」,也就不難知道。

剝奪生權 終有因果報應

尤其自兩岸往來之後,我們經常從流傳的一些影片中,看到某些殘忍的吃法。比方在油鍋裡炸過的魚,端上桌後,魚嘴竟然還在動,或者將活生生的蝦子浸泡在酒裡,任人活剝生吃,甚至將活魚放入鍋中烹煮,趁魚兒難耐沸熱而將頭伸出鍋蓋口之際,再將醬料倒進牠的口中。更教人驚駭的,有的人為了吃猴腦,活活地敲擊猴子頭部,直到牠腦漿溢出;就連稀有動物老虎、黑熊,也有人敢說要以虎鞭、熊膽作為餐桌上的美味。

又例如,台灣每年到了九月的季節,很多伯勞鳥為了避冬而過境屏東恆春半島山區,偏偏有些民眾逢上這個時候,總要設下天羅地網捕捉牠們不可。於是,在夜市的小攤販上,烤小鳥便成了饕家喜愛的食物。

儘管政府也認為這種殘殺動物過路客的行為不當,應該制止,但總會有人抗議說:「人家說『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每次烏魚季來了,漁民都會藉機捕捉烏魚,為什麼政府可以給他們方便,就不能給我們居住山區的人方便?」其實這些話都是有待商榷的,所謂「方便」,能以殺害生命作為方便嗎?這是侵略生命啊!

在這個世間上,對人稍有侵權,就要受刑法制裁;對動物,你侵犯牠的生命,難道就不算犯法嗎?

綜觀這個世間,人類的殺業這麼重,地球上的風災、水災、地震,所謂的「天災人禍」,又哪裡會有停止的一天呢?

有的人經常怨怪老天、神明沒有保佑他。實在說,一個不重視生命尊嚴,視殘殺動物為稀鬆平常的社會,說要教世間沒有災難,讓大家都能幸福安樂,這也不合因果道理。尤其現在人類當中,殺人不眨眼者有之,立法廢除死刑的爭議一直不斷,在我認為,人類無論什麼罪名都可以減輕罪刑,甚而赦免,但是要了別人的命,所謂「殺人償命」,也就不是一句「免他死刑」能了事的,就算他有多大的能量,征服了全世界,終究是勝不了法律,勝不了道德規範,勝不了因果的。佛教有句話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逞一時之快,有朝一日因果報應降臨,也就要悔不當初了。

黃庭堅有一首偈語說:「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源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惱從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老斷,自揣應如何?」我覺得,對於要傳達放生護生、救人救己的千言萬語,在這其中已經表白得非常清楚。聰明的人們,可千萬不要以為剝奪了世間有情的生存權利,讓他沒有了延續生命的機會,是可以逃得過因果報應的啊!

人心覺醒 明訂出動保法

回顧人類的歷史,在遠古時代,人世間凡事以天為大,認為山河大地必定有神明在操縱主宰,春風夏雨、秋霜冬雪固然會賜予人類恩惠,也會帶來種種災害,因此大家都不敢得罪上天,那是「神權」的時代。

後來,皇帝自稱「天子」,操著生殺大權,所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必問有罪無罪,一句「拖出去砍了!」就是一條生命的消失,那是「君權」的時代。

慢慢地,隨著世界進步,人們感到「君權」落伍了,社會也就順勢地走上了「民權」時代。不過,在這個人民享有各種權利的時代裡,凡事只以人為重,儘管人們大啖豬鴨牛羊、魚蝦海鮮,也被視為理所當然;弱小的生命要生、要死,人類可以盡興為之。

畢竟飛禽走獸沒有人類的智慧、能量,無法與人一較長短,所以,就是陸地上最大的動物大象,海洋裡最大的動物鯨魚,名列最凶猛動物的老虎、獅子、鯊魚、鱷魚,也一樣有人捕捉、射殺,有的甚至還因此瀕臨絕種。如此看來,這個世間,毒蛇猛獸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人,人類為了殘殺生命,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時代進步,到了現在,人心覺醒,除了「民權」以外,開始有人喊出「生權」,認為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像是在西方某些國家,明訂有動物保護法規,違反者必須治以虐待動物的罪刑。例如:宰殺牛羊豬隻,必須講究人道,不令動物痛苦;禁止讓動物做能力所不及的事情;不得將動物關閉在擁擠的籠子裡;漁夫出海捕魚,若是捕到不及一尺長的小魚,就得再放回大海裡;不允許在市場裡吊掛雞鴨;甚至有些城市更規定市場裡不准殺生害命,販賣動物屍體等等。雖然他們的這種愛心還不是最究竟,不過能要求不虐待動物,有這麼一點善心善念,也總是比沒有的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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