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車法規慢半拍 交部參考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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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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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近兩年車輛追撞國道工程車事故頻傳,搭配自動駕駛輔助系統車輛達百分之四十三,管理自駕車的法規卻不夠完善,運安會表示將與交通部盤點各國法規,交通部說會統籌參考歐美法規訂定,以促道路安全。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昨於立法院交委會報告並備詢,立委許智傑提到,二○二一年發生七十九起國道施工車或緩撞車的追撞事件,二○二二年國道增至一百一十四件,共造成五死九十六傷,其中配備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占比約百分之四十三。

許智傑指出,美國二○一七年通過《自駕車法案》、日本的《道路運輸車輛法》於二○二○年四月生效,反觀台灣目前僅有「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但當自駕車技術逐漸普及,我國相關法令規範卻不夠完善。

運安會代理主委許悅玲備詢時說,自駕車管理權責在交通部,據她了解過去兩、三年有為此展開學術交流,但運安會身為獨立調查機關,無法球員兼裁判,可蒐集資料,偕同交通部盤點各國法規。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說,整體法令涉及層面廣,包括監理、車輛檢驗等項目,交通部會統籌考慮,參考歐美法規訂定,以促進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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