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延後開徵 建議先助企業碳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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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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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原規畫2023年立法並開徵碳費,但因環保署作業不及,兩度延後施行日期;不料,前天升格的環境部再以法律不溯及既往、各產業減碳難度不一、適用優惠費率目標不同等理由,宣布延至2025年開徵。學者批評:「真的太慢了,企業想規畫都來不及。」

碳費3度延後開徵,外界憂心2023年減碳24%±1%的目標、2050年淨零排放的總目標能否達成?台灣環境規畫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延至2025年作業行程看似合理,但若以企業明年碳排為基準、後年收費,今年底就應公布官方費率,企業才能在明年初做減碳規畫,直呼「真的太慢了」。

不過,金融研訓院永續金融召集人陳鴻達則指出,延後1年開徵碳費較能避免爭議,畢竟目前子法尚未完成,若出現標準不夠周嚴的問題,引發爭議更不好。他解釋,針對歐盟CBAM規則,出口商2026年後出口歐盟才要繳納,在2025年12月前向歐盟出口算過渡期,只需要申報、不用繳碳關稅,因此環境部明年訂出碳費徵收標準、後年開徵,不會產生接軌延宕問題。

對此,工商團體認為繳交碳費是企業必須做的事,延後1年不會鬆口氣;工總則樂見政府與產業界溝通,建議政府先協助企業進行碳盤查,有了基準才知碳費怎麼收、收多少,認證機制更要接軌國際。

至於環團綠色和平則說,雖然第一波不會波及中小企業,但許多中小企業普遍都出現「碳焦慮」的情況,尤其不少中小企業將碳權視為投資一種氣候保險,盼政府妥善利用協助企業轉型,若政府為不得罪大型企業而不敢訂出合理收費,最終只會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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