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警消 成立特種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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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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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警消成立特種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對此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為因應消防員組織工會的訴求,行政院昨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警消成立特種協會。不過,代表基層消防員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對此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並呼籲朝野立委與基層公務員站在一起,拒絕修法。消促會顧問朱智宇表示,消促會預計研擬相關修法版本,未來希望透過志同道合的立委在國會提案。

籌組門檻過高

警消無協商權

屏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為求能維護消防員工作權益,避免再有犧牲,消促會提出組織工會的訴求。對此,行政院昨通過由考試院所擬的《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司法、醫事、關務、主計、警察5類人員可組專屬特種協會,其中警察與消防因專業性質不同還能分別組織協會;草案也明定可協商議題包含勤休方式等8類。也調降不同協會的成立門檻人數,並擴大協會的協議事項範圍從3項增為8項等,將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不過朱智宇表示,消促會對修法的內容不能接受,認為草案中籌組協會的門檻過高,一般人民團體目前只需30人就得籌組,但修法從「招募達800人或機關員額1/5」調降為「招募達400人或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1/5」門檻,雖然有所調整,但依然難如登天,形同疊高爭取權益的障礙。

他也認為,雖然修法草案讓協商項目增加,但警消、獄政、移民等相關事項仍被排除,讓主管機關握有最終裁示是否納入協商範圍,形同警消、獄政、移民等人員仍然沒有協商權。

另外,雖然草案中的協會賦予與政府部分協商的權利,但朱智宇認為,透過修法,基層公務員仍沒有明確的手段,讓調解和協商能夠成立,反倒有可能陷入無限的協商,不如組織工會可以有籌碼與政府談判。

背離基層需求

自擬修法版本

消促會昨日在行政院會後,也鄭重發出聲明表示,行政院與考試院號稱協會法修法將適度回應基層組織工會需求,是欺騙社會大眾的說法,請他們不要為基層代言,並認為《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法背離基層的需求。

消促會表示,政院若執意通過修法,基層團體將再度發起抗爭行動,並請立院朝野各黨立委與基層公務員站在一起,拒絕修法,同時支持公務員組工會。朱智宇也表示,消促會有意草擬放寬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工會法》修法版本,未來希望透過願意支持的立委在國會提案。

立委指出,組工會最主要的核心就是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有了這些才可以跟資方協商勞動權益,協商不成也有爭議權能採取行動,上街頭或採取抗議行動、罷工等,若用特種協會的方式,這3種核心保障的價值一定會打折扣;公務員組協會基本上就是聯誼的性質,對權益保障完全使不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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