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金指數連15年創新高 社宅也面臨調整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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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李倩萍要求新北社宅租金不得凍漲。圖/葉德正

【本報新北訊】住宅租金指數連續15年創新高,連帶讓各地方政府社會住宅租金都面臨調整壓力。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倩萍今天質詢指出,市府今年開始推動租金分級制,但未來最高的租金級距不應超過現有租金標準,且租金評估和市民負擔標準也應盡快和內政部通過的新版社宅草案接軌。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過去租金一般戶是市價64折,一般戶8折,租金分級制度上路後,許多弱勢戶租金降到市價3到5折,只有約1成一般戶,租金會較原先的8折多出一些,符合公平正義,目前租金非但沒漲,還有降。

李倩萍表示,市政府預告將有大量社會住宅提供新北市民使用,而這包含蘆南蘆北、中和灰瑤等等在內的9200戶,恐怕10年內也還無法全數完工啟用,就連進度比較快的蘆洲光華、三重三重段最快也要到2030年才有機會啟用,除長期致力於社宅數量提升,短期內也可以先調整租金計算標準。

李倩萍議員表示,根據新北市社宅承租辦法第19條,市府以市場租金行情為基準,每三年檢討一次租金,社宅住戶皆為經濟較弱勢的市民,應在財務可行下致力租金凍漲,而且就算推動租金分級制,最高租金級距也不應該比現行任何租金還高。

新北市今年上路的租金分級制度中,以最低收入標準1倍、1.5、2.5、3.5倍4種級距。李倩萍也說,租金分級制,是依照國稅單位的資料,去做分級,但事實上,實質所得與名目所得仍有差距,有些人看起來收入少,實際上根本超有錢,對真正需要的民眾並不公平。

城鄉局長黃國峰說,過去中央曾討論是否要從身份類別去做租金分級,避免名目與實質所得差異,但這是國家稅徵制度的漏洞,需要全盤性的調整,目前仍只能以稅務資料做租金分別。

李倩萍議員說,根據內政部上個月提出的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員則草案,已經將租金分擔率從現有的三成下降至兩成以下,市府應該立即跟進,以減輕市民負擔;另外過去皆已一般市價來評估租金行情,納入新成屋租金導致市民負擔不易,內政部新版草案也將改成以中古屋租金作為新完工社宅的市場租金計畫基準,市府也應立即先行調整接軌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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