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鑒今】重溫〈戒貪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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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陸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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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陸茂清

一九三二年二月下旬,天津《益世報》載,市自治監理處處長劉孟揚,為「儆告一般官吏,俾得稍戢貪風」,近撰就〈戒貪銘〉一文,呈請市長分發各機關及各縣縣長:



非法取財,藉飽私囊。

不正利得,是為盜贓。

貪官強盜,厥罪維均。

官邪政亂,難服己心。

國事敗壞,外侮斯乘。

欲延國命,須正吏風。

政界同仁,各宜自反。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劉孟揚,天津人,秀才出身,開明人士,本是報人,曾受聘為《大公報》主筆,創辦過《商報》、《民興報》、《白話晨報》、《天津午報》、《白話晚報》。後來改行從政,先後出任天津警察廳工巡捐務處處長、天津警察廳勤務督察長、直隸省磁縣、永年和天津等縣知事。南京政府建立後,擔任天津市自治監理處處長、天津貧民救濟院院長等職。

其時,貪瀆之風充滿大地,多有心懷「搶錢主義」者。文官利用苛捐雜稅,剝削民脂民膏,或假公濟私,攫得橫財;武官各據地盤,截留國稅,或妄立名目,搜刮地方。劉孟揚耳聞目睹此種現象,深惡痛絕,出於滌蕩貪汙之舊染、糾正已壞之吏治的良苦用心,以達鏟除貪官汙吏、建設廉潔政府之目標,費心費力編寫了〈戒貪銘〉。它道出了社會各界的共同心聲,贏得一片叫好聲。

貪汙受賄,本屬封建社會「官常」,然近年此種為人不齒的「官常」,竟然蔓延上下,且是觸目驚心。重溫前代賢良的〈禁止饋送檄〉與〈戒貪銘〉,也籲請當官的都應該讀一讀,最好抄錄下來貼在辦公室裡,日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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