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食有味】草莓族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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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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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Abdulhakeem
文/林念慈

沒有任何一種水果,像草莓般富有女團氣息,外形嬌美,而且群體出動,畢竟很少人會單買一顆草莓吧!其霸屏率極高,每逢產季便活耀於甜品界,搖身一變,成為華麗的大福、聖代、戚風蛋糕、生乳捲、起司盒子,擄獲無數的少女心。

一月是草莓季,農曆年前後家家戶戶到大湖採果,幾乎成了固定的歡慶儀式,但台灣最早試種草莓的地方可是陽明山,只是抗菌力差,所以並未栽種成功;民國四十六年,大湖居民賴雲添與人集資買回一萬株種苗,當地屬盆地地形,日夜溫差又大,草莓占盡天時、地利、人和,終於正式「出道」,並站在了水果界的「C位」,被譽為「水果皇后」。

草莓酸中帶甜,是青春的滋味,儘管記得不真切,但永遠在兩頰、舌尖縈繞;就連鑲嵌在表皮的瘦果,也像極了青春痘,少時有太多敏感的心事,阻塞在稚嫩的臉上,繼而爆發。在植物學上,莓果指的是「單一子房所生出多籽的果實」,例如西瓜、香蕉,所以草莓不是莓,覆盆子與黑莓也不是;我們所以為的果肉,不過是花托膨脹形成的「假果」,無數瘦果才是真正的果實。青春痘一點也不美,卻代表貨真價實的年少過,而黑色小點壓根不起眼,誰也想不到,那竟是「真實」。

世間萬象,有時真不能只看表面。

好在草莓向來不是拿來科普的,它象徵幸福,更像是一場甜美的夢,作家房慧珍將其比喻為烏托邦的水果。可惜好夢易醒,後來人們開始詬病草莓驕氣,一碰就爛,甚至拿來暗諷正青春的七年級生;如今身為草莓族的我,已走到了夏、秋之際,而後來的八年級生也被冠上新名號──「蜜桃世代」,同樣指皮薄易爛,還有些華而不實。不知怎地,我從中讀出了一絲悵惘,明明是微酸的貶抑詞,卻夾雜著苦苦的豔羨,誰不曾是枝頭上鮮嫩的果子呢?

每個世代都有自己的艱難與奮鬥史,無法交換,只能交流,我期待更多的對話空間;而青春本是一場長期接力賽,芭樂交棒給草莓,草莓又氣喘吁吁地遞給了水蜜桃,這才有了四季豐饒。至於我和大多數的草莓族,都把十七歲定格在西門町的拍貼機裡了,此後磕磕碰碰,沿途帶傷,確實不復往日甜美,好在沒有壓爛,還是一顆完整的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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