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慎防新型債務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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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冒出所謂「先買後付」的新金融業務,利用手機門號就可以快速借貸,強調「先享受、後付款」、「無卡可分期付款」。瞄準的是學生、家庭主婦等金融弱勢族群,簡單迅速借錢的背後,他們必須付出比信用卡循環利率更沉重代價。新冠疫情已導致失業、無固定收入的人口大增,利用人頭詐騙的犯罪集團盛行,如果政府不對這類「先買、後付」的誘導消費業務設防,必將付出嚴重代價。

新冠疫情使消費者日益仰賴網路購物,購物付款的支付工具也不斷推陳出新,進而發展出所謂的「後支付服務商」,只要消費者付出一些手續費或利息,不必提供收入證明及信貸紀錄,就可以「先買、後付款」。「先買後付」的新金融業務,最早在國外發展,國內業者陸續引進;前陣子全球最大的手機內容業者蘋果公司也宣布要推出「蘋果後支付」業務,更帶動這項新金融業務的熱潮。目前台灣檯面上的「先買後付」業者至少七家;檯面下打著「先買後付」新金融旗幟的民間借貸公司則不計其數。在國外,這類「先買後付」的業務主要是在服務電子商務的消費者。但在台灣,網路上廣告琳瑯滿目,除了電商外,以機車行、賣手機與3C的通訊行、醫美診所等最多,顯而易見是想打動無法辦理信用卡的學生、年輕人與家庭主婦等「信用小白」主力族群。

信用卡有「循環信用」功能,當持卡人沒有全部繳清當月刷卡金額時,就會啟動這項機制,發卡銀行針對未付的帳款收取「循環利息」,利率在百分之八到十五之間;如果連當月「最低應繳金額」都未付時,銀行還會收取一筆違約金。而「先買後付」先收一筆百分之五以上的手續費,借款利率通常設定在民法最高利率上限百分之十六;而且當消費者未準時繳款,還會被收取「滯納金」,總體債務負擔比信用卡的「循環信用」更沉重許多。

經歷三年多的新冠時期,經濟衰退、失業率居高不下,加上通膨高漲,此時民眾更應量入為出。但是,「先買後付」簡易快速的核撥分期付款,讓民眾消費「無痛感」,忘記自己其實沒有賺錢力與消費力,產生過度消費,等到收到帳單時才發現連本金都還不出來,從此陷入惡性的債務循環。

日前有立委實測,助理只用一支手機門號向某家「後支付」業者借貸,業者完全沒做信用審查,三分鐘內就取得七千元的消費貸款。也曾有家長私下在群組裡求助,在家長不知情情況下,年滿二十歲的大學生在機車行被慫恿「先買後付」分期購買摩托車,利息加上開辦費、手續費等,早就超過民法規定。

除可能會誘發民眾過度消費的問題外,目前國內「先買後付」的服務商大多數都不是金融機構,因此不受銀行法規範,主管機關更不明確,現行除了民法之外,消費者的保護機制缺乏。學生、家庭主婦等本來就是金融弱勢族群,一旦因為超出能力消費而還不出債,或者個人資料落入不肖業者手裡,會不會被當今正猖獗的詐騙集團脅迫利用?政府應予重視並預加防範。

二○○○年時,許多銀行業者發行現金卡,美其名標榜金融弱勢族群免受地下錢莊剝削,有些人一辦就是十餘張、上百張,結果淪為卡奴,引爆卡債風暴,付出慘痛代價。如今「先買後付」變種金融模式重現江湖,還擴張到「信用小白」的金融更邊緣族群,政府須盡速建立合理規範與限制經營範疇,否則未來對整體社會的衝擊,恐怕比當年的卡債風暴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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