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紐約時報與OpenAI著作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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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國《紐約時報》、開放人工智慧研究中心(OpenAI)及微軟之間,發生了著作權之爭,除了紐時控告OpenAI和微軟涉嫌侵權,OpenAI也正式回擊紐時,認為他們只是「公平使用」及「合理使用」,並無侵犯紐時的著作權。這場媒體的法律大戰,會影響未來人工智慧與媒體之間的關係,及如何保護創作者權益等議題的發展。

OpenAI是由美國企業家馬斯克等人投資成立的人工智慧(AI)研究中心,二○二三年推出的聊天機器人ChatGPT,受到極大的歡迎,其關鍵是OpenAI在所謂的「自然語言處理」(NLP)領域,透過分析大量數據資料庫進行訓練的成果,這也是紐時對OpenAI和微軟提出法律訴訟的緣由。 

紐時主張,OpenAI和微軟未經授權就使用了該報擁有版權的文章來訓練包括ChatGPT在內的AI服務上,讓AI可以自動生成與該媒體極為相似甚至是具實質競爭力的內容,但OpenAI和微軟卻未向原創內容擁有者支付費用,明顯傷害其智財權和著作權。

紐時認為,這些AI內容不是出自人而是機器,但讀者並不知道,這不但破壞了新聞媒體和讀者之間的信任關係,甚至會影響紐時的訂閱和廣告等收入;紐時表示,OpenAI和微軟至今已使用了數百萬篇有版權的新聞文章來訓練生成式AI,並造成該報數十億美元的損失,也傷害了紐時的聲譽。紐時已對微軟和OpenAI提起訴訟,要求這兩家公司須停止使用該報內容、銷毀已經抓取的資料,賠償金額還在研商中。

OpenAI則於近日反擊紐時,認為他們是使用公開的網路資訊來訓練AI模型,且用於評論、新聞報導、教學和學術研究等目的,符合「在無需許可的情況下有限使用著作權材料」原則,不涉及侵害著作權。

紐時認為,微軟和OpenAI要訓練其AI生成內容是他們的自由,但不可以使用紐時擁有著作權的文章,如要使用,就得付錢,就像Google付費(三年三十億新台幣)給紐時,才能讓紐時的新聞內容可以出現在Google的平台上一樣,畢竟OpenAI和微軟使用紐時內容訓練AI具有商業收益。

OpenAI則主張,他們使用的都是公開的資料,就像大學新聞傳播科系會以紐時等知名媒體的內容,訓練學生寫作新聞報導一樣,難道紐時要干涉每個大學如何訓練學生嗎?

雙方各執一詞,似乎都有道理,不過,大學訓練學生寫作新聞,不至於影響、威脅知名媒體的生存和利益,但訓練AI的結果卻可能快速取代媒體,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這起訴訟的核心是:所謂的「公平使用原則」,在AI訓練中可以適用的範圍,法律應給予明確的規範,因為這不但會衝擊新聞傳播業的未來,也會影響數位內容的創造與形成方式。

對傳統媒體來說,這起案件還帶來了另一個挑戰,就是在數位時代、AI時代,傳媒的數位化遠不只是將內容轉換成數位格式、上網、電子化這個層次的問題,而是如何在數位時代創造具可持續性的經營及獲利模式。

媒體要自問:傳統媒體要以什麼樣的價值和特質,吸引「網路原生代」的觀眾和讀者?而面對來勢洶洶的AI學習、生成內容,傳統媒體又該如何保護其智慧財產權等,這些都是困難但必須面對的挑戰。

台灣連要求Google和Meta(臉書)等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法律都沒有制訂,遑論對微軟或OpenAI運用傳媒內容進行AI訓練的模式進行規範。妥善處理AI時代的智財權、著作權與版權保護等議題,台灣還要多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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