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山公園內存有明永樂年間所建的社稷壇。圖/謝貴文
文/謝貴文
社稷的祭祀源於對土地及其出產物的崇拜,先有社祭五土,後有稷祭五榖,自春秋時代起,兩者逐漸形成祭祀組合,「社稷」也被視為國家的代稱。
祭祀社稷乃露天為之,《禮記》有載:「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顯示與宮廟式的祭祀空間不同。周代規定王與諸侯可以立社,大夫以下不可自為立社,但可「成群立社」,這使庶民亦可集體舉行社祭,祭祀之日稱為「社日」,祭祀時的集會即為「社會」。
漢代從中央到地方郡縣均有立社,由官府致祭,此後各朝代皆沿用其制。唐宋時期,社稷祭祀被納入官方禮典,成為國家祭祀的重要內容之一,州、縣級更將其列為祀典之首。
明代進一步將社稷壇制度化,依據上下行政層級,分為太社稷壇、帝社稷壇、王國社稷壇、府州縣社稷壇、里社壇等五個等級,並將前朝社、稷分立改為同壇而祭。清代沿襲明制,當時台灣各行政區亦皆設有社稷壇,恆春縣、台北府更在乙未割台前幾年設立之,顯示朝廷的重視程度。
社稷壇的形制,為一方形高台,四周各有三級階梯,外圍環繞矮牆。祭壇上埋有一固定石柱,頂端削尖,以為神主。祭祀之日,再迎出藏於城隍廟,分別代表本地的社、稷之神牌,放置於壇上由正印官主祭,其他文武官員亦須排列行禮。
雖然明清時期的社稷壇遍布全國,但隨著帝制崩解,大多廢棄不存,甚至連歷史遺跡亦難查訪。所幸在北京的中山公園內,尚保存明永樂十八年(一四二○)所建的社稷壇,而能見證此一重要的國家祭祀制度。
明成祖遷都北京後,依「左祖右社」之制,同時興建王宮(紫禁城)及其左側的太廟、右側的社稷壇。該壇為正方形的台型建築,青白石砌築三層,自下而上逐層收縮。最上層依五行之說,以東青、南紅、西白、北黑、中黃的形式鋪設「五色土」,象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壇台中央則立有「社主石」,又稱「江山石」,上銳下方,代表「江山永固」。每年春秋仲月上戊日,皇帝會親自或遣官祭祀,祈求五穀豐登、國泰民安。除了祭壇主體,社稷壇區內尚有皇帝祭祀時休息或遇風雨在此行禮的拜殿、戟門、祭祀用的瘞位,及存放神牌、祭器及製作祭品的神廚、神庫、宰牲亭、退牲房等,占地甚為廣闊。
一九一四年北洋政府將此地闢為公園,向社會大眾開放,為當時北京城內第一座公共園林,初稱中央公園。一九二五年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北京逝世,即以園內的拜殿作為弔唁及公祭的靈堂,也因此將此殿改名為「中山堂」,園區亦改名為「中山公園」。
社稷表現先民對土地與五榖的崇敬之心,後來也成為王朝統治權力的象徵,如今由其所形成的「國家」、「社會」兩詞,更為人琅琅上口,實在是一項已經消失,卻又影響深遠的祭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