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 核2、核3發黑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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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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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監察院2日針對2021年513、517兩次停電與2022年303全國大停電,對台電提出糾正案並彈劾共計8人,在調查報告中也揭露,台電為緩解系統供電壓力,調度運轉核2、核3廠氣渦輪機機組及實施需量競價措施,在2020年至2022年10月間,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的調度電源,儼然將「例外變常態」,且其發電量未納入電業年報,形同「黑電」,應確實檢討改進。

監院警告台電

光明正大用核電

監察院調查513停電事故指出,核2、核3廠「氣渦輪機」機組應作為基載備用電源,卻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之調度電源,將例外變常態,警告台電「要用核電就光明正大去用。」

台電昨嚴正澄清,核電廠內的氣渦輪發電機以輕柴油為燃料,相關運轉資訊均公布於台電官方網站,可供外界檢視,無所謂使用「黑電」說法,也清楚標示為「輕油」。「若氣渦輪發電機放在核電廠裡面就是核電,難道核電廠內光電板發的電也算核電?」

學者:發黑電

證明缺電事實

台電強調氣渦輪機組運轉資訊公布於官方網站,但能源學者認為,應該用在緊急狀況下的輕柴油機組,卻長年做為一般供電使用,且未公布在電業年報中,監院糾正合理,這不但是發黑電,更反映了缺電的事實。

清大原科中心主任葉宗洸表示,每座核電廠都有兩部使用輕柴油的氣渦輪機組,用途就是備援,在核電廠出現緊急狀況需要供電時才使用,但台電一直以來,都把氣渦輪機組發的電力,在供電吃緊時拿來支援一般供電。

葉宗洸指出,台電內部訂定規範,在備轉容量率出現橘燈時,可以用氣渦輪機組支援電力供給,但後來演變為只要供電一吃緊,即便官網上公布的是綠燈,一樣使用氣渦輪機組來供應一般用電,而氣渦輪機組一部的發電量是4至5萬瓩,葉宗洸表示,「連這麼小都用拿來用,狀況就很明顯了」。

葉宗洸說,透過核分裂反應發電才叫核電,因此使用氣渦輪機組發電並不是偷用核電,但監察院報告質疑的是,氣渦輪機組並不是發電機組,但發出來的電已經做為一般供電使用,照理來說就應該要放進電力供給年度報告,但台電只放在官網上,因此監察院的糾正合理,台電就是發黑電。

事實上,台電使用氣渦輪機組做為一般供電並不是新鮮事,先前已多次遭質疑。葉宗洸指出,當緊急狀況才使用的東西,被拿來當做常態化的使用,就代表電力不夠,只是台電始終不願意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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