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稅率級距簡化為2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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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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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囤房稅2.0今年7月將上路,財政部與地方政府首次針對囤房稅2.0相關執行配套方案開會討論,包括全國單一自住適用優惠稅率的門檻,可讓各縣市99%的自住房屋適用1%的優惠稅率,以及囤房稅2.0的課稅基準簡化成六都以及非六都,但房價很高的非六都地區,例如新竹縣市,財政部希望縣市政府考慮也能同意與六都同一組。

囤房稅2.0差別稅率級距及級距數及各級稅率基準方面,財政部原本規畫依城鄉差距,將全國縣市分成甲、乙、丙3組,各組再分別訂定3個稅率級距,再依據出租、非出租,以及建商等3大類,分別訂定不同稅率,甲組為六都,其他縣市分列乙、丙組。

原規畫的差別稅率雖然詳細,但相對複雜,財政部決定簡化稅率基準表格,向地方政府提出的方案已簡化為兩組,六都為1組,其他縣市為1組。

會議中較有共識的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適用對象,財政部表示,囤房稅2.0提供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優惠從1.2%降為1%,但排除高價房屋(豪宅)適用,財政部簡化高價房屋的定義,將地方政府轄區內房屋評定現值最高的前1%,界定為不適用優惠稅率的豪宅,亦即有99%房屋可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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