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台遊覽車評鑑結果公布 4家優等、29家不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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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今公布去年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共有4家評列優等業者、362家甲等業者、491家乙等業者,另有29家評列不列等。示意圖。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疫後遊覽車使用需求增,事故也隨之增加,去年總計有637件遊覽車事故,創近4年新高;交通部公路局今公布去年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共有4家評列優等業者、362家甲等業者、491家乙等業者,另有29家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評鑑期間肇事及違規紀錄,未能達到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

公路局表示,去年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經三階段作業辦理完成,依據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項目,評列優等業者共計4家、甲等業者共計362家、乙等業者共計491家,另計有29家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評鑑相關資訊可至公路局官網查詢。

近期高雄遊覽車事故的楓滿公司及康橋中學交通車事故的龍萊公司皆為不列等。

公路局指出,為提供民眾選擇租用遊覽車參考,訂定「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辦理評鑑作業,第一階段檢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包含肇事及違規紀錄等項目,第二階段由安全紀錄甲等以上業者提出申請檢核專業科技化管理項目,第三階段由符合申請優等資格業者提出申請,經評鑑小組實地評鑑後,評列4家優等業者,代表營運安全達到優良水準,具備完善科技化專業管理作為,且已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

公路局表示,29家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業者,指該業者於評鑑期間肇事及違規紀錄,未能達到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並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促使該等業者降低其營運風險,提升營運安全,以維護人車在外安全。

公路局也說,依據評鑑作業要點規定,業者評鑑等第另有動態調整機制,乙等以上業者,自年度評鑑結果發布後,倘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將依安全紀錄調降等第;至於評列不列等之業者,於完成改善後可申請檢核半年期間以上安全紀錄,經確認已達乙等標準者,改列為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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