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 新冠輕症防疫險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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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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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疫情指揮中心9日宣布,自3月20日起,新冠輕症將「免通報、免隔離」,而防疫險是否理賠,關鍵就在於輕症免通報後就不符合「法定傳染病」定義,指揮中心昨表示,20日後輕症確診者不再歸類「法定傳染病」。產險公會昨正式定調,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產險業者表示,防疫險衝擊可望劃下句點。

金管會官員指出,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要符合「通報」的要件,輕症免通報後就非屬法定傳染病,但因屬衛福部的法規,須由指揮中心認定。昨指揮中心則明確指出,20日後,輕症確診者不再歸類為「法定傳染病」。

產險公會理賠小組昨緊急召開會議研商,會後發布聲明表示,依照防疫險契約條款,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

疫苗險比照辦理 不再提供賠償金

產險公會指出,由於新定義未包括輕症,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確定病例,「不屬法定傳染病的範疇」,因此自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產險公司推出的防疫險,全名為「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針對確診法定傳染病者,提供補償金、住院醫療給付等。產險業者指出,因20日後新冠肺炎輕症確診者將免通報,不屬於「法定傳染病」定義,防疫險將無法理賠,但在保障期間內,已通報的中、重症確診者,或確診其他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規定的傳染病也會理賠,像是猴痘。另外,部分疫苗險理賠項目中,有提供確診法定傳染病的補償金,也比照防疫險,20日後輕症者不理賠法定傳染病補償金。

傷病給付 僅住院重症者可請領

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今年前2月防疫雙險(防疫險與疫苗險)理賠金額達417億元,若加計去年整年的2116億元,近兩年產險業光防疫險就賠付高達2533億元。產險業者指出,防疫險為一年期保單,絕大部分民眾的防疫險保單會在3、4月陸續到期,「該賠的都已經賠了」。

此外,由於未來輕症不需要隔離,確診輕症的勞保傷病給付,若確診者未住院4天,就無法請領傷病給付,僅住院重症者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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