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換董監、上架案 NCC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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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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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通過鏡電視董監變更案及第四台上架案,由於有兩位審查委員棄權、並未投票,NCC最終以四:○通過;鏡電視將在八十六頻道上架,全台約兩百六十三萬用戶可以收看,預計最快七月上架。

鏡電視是台灣近十年來唯一拿到執照的新設新聞台,但是,鏡電視爭議不斷,去年一月才剛拿到執照,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去年三月鏡電視內部就爆發經營權大地震,一個月內換四個董事長,同時有許多黑幕陸續爆出,疑點重重。

未出具切結書  董監變更失效

正因為市場對鏡電視資金來源、股東股權狀況有疑慮,NCC在這次通過鏡電視董監變更案的同時,也加上一條附款,附款內容要求鏡電視八大原始股東必須立下切結書,股權除了交付信託,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持股、也不得找其他人頭代為持股。

NCC主祕黃文哲強調,如果鏡電視八大股東不願意在一個月內出具切結書,這個董監變更案就不會發生效力。換句話說,如果鏡電視在一個月內提不出股東切結書,董監變更案就不會過關。

NCC昨日總共有六位委員出席鏡電視案審查會議,除了主委陳耀祥與三位委員投票同意通過,另外有兩位委員選擇棄權、並未投票,這也讓外界議論紛紛;黃文哲表示,棄權的兩位委員是林麗雲以及王維菁,兩位委員在會議中對鏡電視董事長鄭優提出相當多疑問,但是,兩位委員並不滿意鄭優的說明,最後以棄權方式表達。

鏡電視發出聲明指出,鏡新聞將在有線電視八十六台與收視觀眾見面,提供另一個優質的新選擇。

頻道非好區段  錢途待努力 

不過,在野黨對NCC通過鏡電視案砲聲隆隆,有立委昨赴NCC委員會議現場抗議,主因是NCC主委陳耀祥先前成在立法院承諾,在NCC爭議未完全調查清楚前,不會審查鏡電視案,如今卻食言。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國人對鏡電視有那麼多疑問,陳耀祥應該要把問題說清出、講明白,不要偷偷摸摸。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NCC未採納去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趁國會休會期間強行排審,坐實「替執政黨強渡關山」的指控。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表示,NCC是委員制,所有委員應在合理、不受任何外力干擾且合法的嚴審的空間下面完成審查。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說,審查執照是NCC權責,在合理嚴審情況下,尊重NCC審查結果。

業界人士指出,上架與否不是問題,燒錢快速、營運與財務規畫過於樂觀,活不活得下去才是重點。進不了好區段等於廣告收入稀少,且鏡電視還要付上架費給有線業者,在持續燒錢下,依過去多家電視台案例,最後新聞台執照不是轉賣就是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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