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評鑑 8月1日開跑 首納通報責任

THE MERIT TIMES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
字級
收藏文章
23觀看次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教育部國教署於二○一二年起即訂定「幼兒園評鑑辦法」,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期辦理,以五年為周期規畫辦理,第三周期評鑑於今年八月一日起開跑,將針對全國六千七百五十六家幼兒園所展開評鑑,配合《幼照法》修法,評鑑首增幼兒園對不當對待須擔負通報責任,未依規定通報將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國教署表示,評鑑指標部分,增列園長與代理教保服務人員,都應於公開可見處張貼資格證書,確保聘雇教保服務人員預備合法資格;安全管理部分,則增列檢核設有固定式遊戲設施的幼兒園,每月應定期安全檢查,每三年須委託專業檢驗機構檢驗;緊急事件處理機制上,增列幼兒園若有知悉違法對待幼兒事件,或其他對幼兒身心暴力不當對待行為等,應進行責任通報作業及落實處理流程。

國教署表示,第一周期基礎評鑑已於一○二至一○六學年辦理完畢,第二周期正在進行中,預計今年八月、一一二學年起進入第三周期評鑑,讓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處得透過基礎評鑑輔導,提供幼兒園改進建議。
加人間福報LINE好友

相關文章

Related articles

熱門文章

Most read
看更多 看更多
追蹤我們 訂閱《人間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