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擬加嚴空品標準 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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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亭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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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昨日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圖/資料照片

【記者吳亭頤綜合報導】環境部昨日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年平均值將由1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至12微克/立方公尺,根據環境部推動第二期空氣汙染防制方案,預期2027年降至13微克/立方公尺,盼盡早達成空氣品質標準草案12 微克/立方公尺的目標。

環境部指出,以PM2.5而言,我國年平均濃度已由2016年20微克/立方公尺,下降至去年13.7微克/立方公尺,但面對疫情後全球經濟活動復甦與極端氣候影響,未來空氣品質改善將面臨更大挑戰。

環境部表示,本次空氣品質標準修正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建議之考量因素、各汙染物不同階段性目標、各國修法歷程等,加嚴我國各汙染物標準值,除PM2.5之外,也同步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汙染物濃度標準。

環境部說明此次加嚴項目,懸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標準,從100微克/立方公尺加嚴至9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從50微克/立方公尺加嚴至40微克/立方公尺;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從1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至12微克/立方公尺。

二氧化硫(SO2)小時平均值則從0.075ppm加嚴為0.065ppm、年平均值從0.02ppm加嚴為0.008ppm;二氧化氮(NO2)年平均值從0.03ppm加嚴為0.021ppm;一氧化碳(CO)小時平均值從35ppm加嚴為31ppm;臭氧(O3)小時平均值則從0.12ppm加嚴為0.100ppm。

另修正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畫定為二級空氣汙染防制區,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達標與否的方式,環境部盼2027年降至13微克/立方公尺,盼盡早達到12微克/立方公尺的目標。

環境部說明,此次標準修正後,我國空氣品質標準將朝向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目標邁進,其中SO2、CO、鉛(Pb)皆已達世界衛生組織最終目標或世界最嚴標準;PM10及PM2.5較日本、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嚴格;NO2及O3則與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相當。

有環團認為加嚴進度龜速,應至少加嚴至10微克/立方公尺,以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值;環境部表示,希望以分階段方式逐步加嚴達成目標,未來也會滾動檢討。

空氣品質標準修正對照表。圖/環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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