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修新冠病例定義 只通報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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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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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因應新冠疫情的《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在今年六月底退場,衛福部日前著手進行《傳染病防治法》修法,預計分兩階段,年後將率先討論調整新冠病例通報定義,後續再討論將新冠從傳染病防治法第五類降為第四類。

專家認為,病例調整對臨床治療影響不大,但經費來源應考量是否回歸健保體系,及明訂給付細節,確保未來醫療行政工作順利銜接。

日本政府昨宣布,將在五月八日調降新冠肺炎分類等級,等同於季節性流感,有望大幅鬆綁防疫限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我國尚未確定將新冠分類等級調降的時間點,但農曆年後會率先調整「確診病例定義」,改為只通報新冠重症,未來輕症可能不必再通報、也不會強制隔離「五+N」,但針對給付項目、輕症隔離等相關配套,須等年後與各部會作討論,也要向民眾做宣導。

口罩、篩劑禁網拍 最高罰百萬

黃高彬表示,若未來新冠肺炎調降為與流感相同等級,或取消指揮中心開設,有可能取消全台各區醫學中心專責病房、專責加護病房開設,回歸原有的負壓隔離病房,比照流感重症,新冠重症也用同樣方式收治。不過目前專責病房、PCR費用及抗病毒藥物經費來源皆是紓困條例,未來是否回歸健保給付,至今政策尚未明朗,仍有待討論。

此外,許多人家中留有不少口罩及家用快篩試劑,衛福部食藥署提醒,一般民眾若非屬醫療器材商,卻將醫用口罩、家用快篩試劑透過網路社群、購物平台等通訊交易平台販售,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最高可處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新冠疫情 二月初恐有小高峰

據悉,初六新冠疫情增加二萬四千一百零九例,較前一周增幅百分之三十四點九,原因是農曆年期間民眾相互交流感染、病例數增加,再加上寒流來襲,低溫使病毒活躍,也增加急重症發生機率。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指出,年節新冠病毒、流感、一般感冒、腸胃炎及過敏,五大疾病在社區齊發;新冠確診人數將持續增加,二月初新冠疫情恐有一波小高峰,民眾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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