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公共工程使用 容移代金只能買地 盧秀燕籲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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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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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中訊】台中市都發局二○二○年十一月起推動容積移轉採捐地或代金雙軌制,開發商可繳交代金取得所需的移轉容積,但限制市府這筆代金只能拿來買地,不能做為公共建設支出。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在行政院會呼籲,希望中央取消相關限制,建議開放公共工程使用才能均衡區域發展。

藍綠議員表示樂見其成,但認為要有配套再開放,以免產生副作用。

開發者的基地只能蓋十二層樓,若想蓋到二十層樓,可向所在政府申請容積移轉,開發商只要繳付代金,就可取得容積,代替以往只能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方式,更有彈性,地方政府也多了一筆財源。

台中市開放雙軌制後,收到四十九案繳付容移代金,金額達一百九十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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