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幼兒扣除額 年齡放寬至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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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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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初估9萬申報戶受惠,但每人每年扣除額金額未達成共識,保留送院會協商。

現行規定,納稅義務人有5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度可以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022年度每人扣除12萬元,有排富條款,即所得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較高選擇分離課稅,或是適用基本所得稅額條例申報所得稅者。

立委認為,「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應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放寬,減輕育兒負擔,立委版本有12案,但行政院並未提出版本。

據立委修法版本,從5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是共識,財政部沒有反對。

對於扣除額度,立委有不同看法,有委員認為扣除額可維持12萬元,也有委員提案提高至15萬元、18萬、20萬元,甚至是24萬元不等,或是自第2名子女開始,扣除金額累進增加50%。

因扣除額沒有共識,送院會討論前將進行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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