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徵收金 每劑1.5元大漲至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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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新冠疫情讓國人接種疫苗比例大幅增加,同時也增加疫苗救濟金的申請件數,發放的救濟金也來到史上最高,致救濟金即將入不敷出 。衛福部因此修法,調高新冠疫苗及卡介苗製造或輸入廠商應繳納金。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今年底基金餘額1.2億元,修法將原先每一劑1.5元,調高到每一劑新冠疫苗22元、卡介苗2元。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審議辦法),規定疫苗製造及輸入廠商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疫苗檢驗合格證明、檢驗或書面審查報告書後,繳納一定金額充作該項基金。2013年起每一人劑疫苗徵收金額為1.5元,衛福部昨修正發布《審議辦法》,調升新冠疫苗及卡介苗的繳納金,分別為新冠疫苗22元、卡介苗2元,自發布日施行。

因為新冠疫情,羅一鈞說,2021年起國內開始大規模接種新冠疫苗,也讓新冠疫苗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驟增,救濟補償核發及相關處理支出大幅成長。新冠疫苗徵收金1.2億元,但是救濟給付卻高達1.7億元;另外,卡介苗徵收207萬元,救濟給付也高達396萬元。

2021年期初基金餘額仍有2.2億元,今年年底(到11月底)僅剩1.2億元。羅一鈞說,該基金總額已低於《審議辦法》的下限1.5億元,因此依規定調整疫苗徵收金額。此為徵收金10年來首度調高,上一次調高為2013年時,從1元調高至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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